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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黃石市上窯新安綜合批發市場有商戶反映,有一家店面共租了4個攤位,其中3個攤位是直接找業主租下的,另一個是通過物業管理公司租下的,後者的價格比前者高出了約20%。不少商戶質疑,物業管理公司會不會兼職做中介而使得租金“坐地起價”?
據瞭解,新安市場內約有300個攤位,其中20餘攤位是業主託管給物業管理公司,再由物業管理公司租給商戶。
新安市場物業管理公司黃石市亞商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程漢華稱,物業管理公司做“二房東”是在履行對業主的委託性服務。目前,市場內的攤位多數爲僅擁有一兩個攤位的業主所有。
在新安市場做電器生意的餘銘手上租了幾個攤位,其中有一個就是通過物業公司租下的。餘銘稱,因業主很少來黃石等原因,業主不願意直接把攤位交給他。餘銘稱,雖然租金價格要高一點,然而對於業主委託物業公司出租攤位,自己還是能理解。
此外,多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商戶表示,能理解業主以及物業管理公司出租攤位的方式,但也稱,近幾年租金價格上漲幅度有點接受不了,已經從每月200餘元漲到每月至少500元了。
多位黃石法律界人士稱,物業管理公司受業主委託,繼而向商戶出租攤位並不存在問題。
湖北易聖律師事務所胡月紅律師稱,物業公司能否從中獲得一定報酬,在法律上並沒有禁止性規定。湖北人本律師事務所王浩律師也表達了相似的觀點:“根據《合同法》,物業公司接受業主委託,代理出租攤位是可以的。”
昨日,上窯新安市場的物業管理方黃石市亞商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程漢華稱,將會同商戶、業主積極溝通。(記者何博熊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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