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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環境,本市近日製定完成《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中小企業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明確鼓勵和引導中小企業進入市政公用事業和政策性住房建設領域。
根據《意見》,本市將拓寬中小企業投資發展領域和範圍。鼓勵和引導中小企業進入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領域,以獨資、控股、參股等方式投資公路、水運、港口碼頭等交通運輸建設;鼓勵和引導中小企業進入市政公用事業和政策性住房建設領域,支持中小企業投資城市供水、供氣、供熱、污水和垃圾處理、公共交通、城市園林綠化等領域,支持投資建設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享受相應的政策性住房建設政策。鼓勵和引導中小企業進入社會事業領域,支持興辦各類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療養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等醫療機構,參與公立醫院轉制改組;支持興辦高等學校、中小學校、幼兒園、職業教育等各類教育和社會培訓機構。引導和鼓勵中小企業利用產權市場進行產權合理流動,開展跨地區、跨行業兼併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