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要求,積極發揮招拍掛出讓土地政策在穩定市場、優化結構、促進房價地價合理調整、保障房用地等方面的作用。完善商品房用地預申請制度,推進信息公開。市、縣向社會公佈年度住房用地出讓計劃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使用條件。在公示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劃撥用地時,一併向社會公示申請用地單位,接受社會監督。
同時,《意見》要求各地因地制宜,選擇適當的土地出讓方式和政策,完善土地交易平臺,積極推行國有經濟性建設用地網上掛牌出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