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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4月到5月,長沙市住建委房屋租賃市場
管理
處副處長黃桂香一直忙得不可開交。
案頭放着國家住建部於2010年12月出臺的《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黃要做的是參與起草基於該辦法的一份“長沙細則”。
根據計劃,這份針對房屋租賃管理的規範性文件將於今年二季度頒佈實施。
4月3日,高橋新村一間出租房起火,6歲男孩文文(化名)殞命火中。起火的房屋是一個用木板分隔的“房中房”,在住建部頒佈的“辦法”中,它被視爲“非法”。
記者調查發現,這種“房中房”分佈長沙各處。另一事實是,長沙“至今沒有一起查處房中房的先例”。
黃桂香無意中得知了這個孩子的死亡,於她的工作有了新的意義。
1 兩起悲劇:“房中房”起火奪命“爸爸!哎呀……”4月3日上午8點58分,黃志輝接到了兒子文文的電話,聲音微弱,周圍夾雜着“噼噼啪啪”的聲音。但很快,兒子什麼聲音都沒有了。
黃志輝感覺到出了事,迅疾回家。但一切都晚了,房子被大火燒得精光,兒子的屍體蜷縮在牀下——門被反鎖,6歲的他根本無法逃生。
今年2月,黃志輝攜妻帶子從望城來到長沙高橋新村,租住了這間由倉庫分割的小房間,約20平米,每月租金240元。
倉庫的二樓用木板隔成了12間房,房屋擁擠,過道狹窄,這是一家三口暫時的家。白天,夫妻倆忙於生意,無暇照顧兒子,只好把兒子留在家中。爲了防賊,出門時,夫妻倆會把一個手機留在家裏,並反鎖房門。
“牆是木頭的,地板是木頭的,天花板也是木頭的,房間裏沒有滅火器。”黃志輝只租了一個季度,他知道這房子不安全,本打算5月份就搬走,但沒來得及。
文文之死並非個案,記者在採訪中,還得知另一起類似的悲劇。
去年3月31日晚,開福區大王家巷原長沙木工廠內,一棟5層樓房突發火災,4人死亡,其中一名男子情急之中跳樓身亡,他懷有身孕的妻子也未能逃生。
時隔一年後,記者再次來到大王家巷,起火的樓房早已被拆除,只剩下一塊數百平米的空坪。
湘雅路街道辦工作人員說:“出事前,工作人員多次登門登記流動人口。裏面很擠,有人在樓道里堆放垃圾,我們提醒了很多次,但還是出事了。”
起火的樓房修建於近半個世紀前,樓內每間房都被屋主隔成多個小間出租,大部分租客是在大王家巷賣菜的生意人,他們白天在外做生意,傍晚纔回來,炊煙四起時,整棟樓籠罩在煙霧裏。
大王家巷的居民對那起火災記憶猶新,“像個大炸彈,火一下就衝到第五層了。”炒貨店老闆陳娟娟說,因爲擔心安全,在起火前一個月,她與丈夫在巷子對面盤下了一個店鋪住着。
樓房起火時,陳娟娟看着自己住過的房子變成火球,頓時“脊背發涼”。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