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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月最後一週樓市銷售環比激增50%的長沙,這聽起來疑似奇談。但記者昨日證實,爲拉動銷售,位於長沙河西的某樓盤,推出了爲購房客戶“墊付”兩成首付的“貼心”服務。
開發商人士分析稱,此舉在銷售總量走高的長沙,是個別現象。長沙一銀行負責人昨晚告訴記者,開發商爲客戶墊付資金的情況“有不少”,“一點也不奇怪”,一般是開發商直接“借”首付款給客戶,一年內還清。
手段:開發商墊兩成首付,一年還清
房子不是賣得好麼,開發商至於做賒賬生意嗎?
今年4月,已有一套住房的長沙市民王粲(化名)在河西某樓盤看中一套128平米的三居室,準備作爲改善房自住。根據今年1月26日出臺的新“國八條”,個人購二套房首付提高到六成,按當時6000元/㎡的價格算,也就是46萬多元。
正當王粲爲這筆錢有些發愁時,置業顧問告訴她,該樓盤可以爲她提供兩成首付,作爲借款給她,一年內還清。於是,拿到這10多萬首付款的王粲不假思索,成爲了這套房子的主人。
昨日下午,該樓盤一位年輕的女置業顧問小朱告訴本報記者,目前樓盤正在促銷,124㎡的特惠房型一口價5500元/㎡,128㎡的戶型價格爲5800-6500元/㎡。
當記者問到是否可以由樓盤墊付部分首付時,口齒伶俐的小朱乾脆地回答:“可以啊,最多墊付兩成。”
小朱解釋說,墊付其實就是樓盤借錢給客戶,借一年,不需要利息,一年後客戶再把錢還給樓盤。客戶只需與樓盤簽訂一份借款承諾書即可,用小朱的話說,“就是籤一張A4紙的合同就行”。
稍有不同的是,開發商爲保障自身權益,除簽訂借款承諾書外,還會將提供給銀行和客戶的購房發票分成兩張,由其墊付的兩成單獨開一張,待客戶還清借款後再交至客戶手中。
目的:出於競爭博銷售
記者瞭解到,開發商墊付房款並不是新鮮事。這種方式早在1998年前就在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出現,四五年前又在廣州盛行,目前在江蘇、山東、廣東等多地開始重出江湖。
開發商通常有幾種做法:
一種是在開發商和購房者之間設立中間交易關係,單獨簽訂協議。
一種是開發商另設裝修公司,與購房者簽訂協議,委託開發商裝修,但裝修款先不付給開發商,開發商再以客戶的名義將錢交給銀行,這樣錢不會直接到客戶的賬上。
還有一種是開發商另設財務公司做擔保,如果後期房價跌幅較大,則有風險,如果出現違約狀況,銀行有第一追索權。
該樓盤的這種方式屬於第一種,跟找親戚朋友“挪”沒太大區別,在墊付過程中,開發商並不與銀行發生關聯。
“我手上起碼有8個客戶這樣做(墊付),首套房的居多。”小朱告訴記者,樓盤今年年初開始啓用墊付政策後,受到不少客戶,特別是首次購房客戶的歡迎。
“房產調控政策出來以後,對我們來說,還是受到了一定影響。”該樓盤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負責人坦言,該片區樓盤競爭激烈,加之新出臺的調控政策,“相對以前來說沒有那麼好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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