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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新莞人廉租公寓再到公租房,住房新政重點偏向低收入群體。
上周五,東莞市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會議召開,會上將省裡下達的新建17455套公共租賃住房任務分解到各鎮街,同時還下發了關於東莞廉租房和經適房管理的新辦法,並征求各方意見。
須在10月31日前開工
記者從會上獲悉,今年廣東省下達給東莞的公共租賃住房建
設任務為17455套,任務排在全省第3,僅次於廣深兩地。據了解,東莞將新建17455套公共租賃住房的任務分解到各鎮街。任務的分解參考了常住人口、地區生產總值、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土地出讓收入、商品住房竣工面積等指標情況。
會上,東莞市住建局局長朱川要求各鎮街在5月底前,將所有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的名稱、規模、地塊、項目開工建設時間、建設進度、資金來源等情況報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並強調,所有公租房建設項目,必須在10月31日前開工建設。
此外,朱川還強調,必須嚴格按照住建部對新建公共租賃房的建設標准,不能突破。東莞市副市長梁國英則表示,對於產業園高端人纔的公租房,建設面積有超過60平方米需求的,比如松山湖等園區的博士房,必須經過住建局特批。
新政正在征求意見
會上,記者了解到,《東莞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試行)》和《東莞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試行)》將在今年7月31日到期,東莞市住建部門根據全市2011年住房困難家庭的調查結果,征求了各方意見,將對這兩個《辦法》作出修改,並更加細化申請程序和推出機制。目前兩個《辦法》已完成初稿,現征求意見,爭取6月底前正式頒布實施。
根據最新的修改方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按照屆時同區域普通商品住房均價與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價差價的80%向市政府交納相關價款後,可取得房屋的完全產權,允許自由轉讓。
新政還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可采取一次性付款、商業貸款、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或組合貸款等方式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