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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爲,提高商品房銷售價格及收費透明度,本市制定《天津市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實施細則》,將於下月起正式施行。
根據細則,本市要求商品房經營者銷售新建商品房,應當採用價格手冊的方式一套一標,明確按照建築面積標示每平方米的銷售價格、每套銷售總價,如果銷售地下停車位,應標明每個在售車位的銷售價格。
《細則》規定,商品房經營者銷售新建商品房,應在銷售場所醒目位置放置、張貼標價牌或價目表。要按照建築面積標示每平方米銷售價格,每套銷售總價。銷售地下停車位的,應標明每個在售車位的銷售價格。對二手房銷售公示內容也予以明確,商品房經營者銷售二手房,應當明確標示房屋銷售價格等內容。
按照《細則》要求,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使用虛假或者不規範的價格標示誤導購房者,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方式進行價格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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