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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購房者歡迎明碼標價,渴望商品房價格透明。在政策執行過程中,開發商落實“走樣”、中介機構“執行難”等問題都應引起注意,應有詳細的實施細則和完善的監督機制,促使政策充分發揮效力。
開發商在“躲貓貓”
今年3月,國家發改委發佈《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要求從5月1日起商品房銷售實行“一房一價”。規定實施後,各樓盤執行情況如何?
5月5日,記者探訪了合肥市部分樓盤,發現不少樓盤銷售中心已經擺出展架,對在售住宅實行“一房一價”公佈,但有過半的樓盤仍在和“一房一價”規定“躲貓貓”,或沒有公示房源,或只公佈了部分房源“做樣子”。在政務區習友路與徽毫路交匯處的某新樓盤,記者沒見到“一房一價”公示;而在翡翠路與習友路交口及經濟開發區芙蓉路上兩個樓盤銷售中心,銷售人員則表示剩餘房源不多,沒必要製作“一房一價”公示展板。
其實,明碼標價的規定並不只限於“一房一價”,它還要求商品房經營者明確標示預售許可證、土地使用起止年限、容積率、綠化率、戶型、層高、商品房交易及產權轉移等代收代辦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內容。
在蜀山區望江路與潛山路交口處某樓盤,戶外廣告上寫着“59萬起空中別墅、78萬起超值五房”。而記者實地查訪後得出的實際情況是,“空中別墅”是5.4米挑高的公寓,“超值五房”則原是兩房或三房,需要加以改裝;在所見房源中,一套“空中別墅”最低總價是60多萬元,“超值五房”最低價也超過80萬元。從外景看,小區高樓林立,但在銷售中心,卻未見容積率、綠化率的公示。同該樓盤類似,一些已公示“一房一價”的樓盤也很少看到對容積率、綠化率、代收代辦收費等內容的公示;部分樓盤廣告宣傳涉及的價格信息未達到“真實、準確、嚴謹”。
記者就“一房一價”採訪省物價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相關負責人,他們均表示,明碼標價,就是要打破開發商對價格的“控制權”,讓買賣雙方的信息地位趨於平等,使銷售環節變得更公開、更透明,從而抑制標價混亂、價格欺詐等違規行爲。 “一些開發商仍在打擦邊球,並未完全執行規定,但隨着規定貫徹力度加大,如開盤時故意隱匿房源、見勢加價等現象將得到進一步遏制! ”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說。
明價難標“二手房”
除了新房銷售,《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還明確要求:中介服務機構銷售二手房的明碼標價參照本規定執行。
5月6日,在走訪省城龍泉路與齊雲路、龍泉路與石臺路交口附近多家房產中介店面後,記者發現這些中介貼出的“精品房源”雖標註了價格,但多數是爲吸引顧客且已賣出的“媒子”房。 “一房一價不是針對新房嗎,二手房也要實行? ”當記者表明想看一下某小區的二手房源、房價時,有些房產經紀人滿面疑雲,竟不知曉二手房也需明碼標價。
“目前,想要二手房銷售真正做到‘一房一價’,幾乎不可能——因爲房東可以隨時改變報價,更可以取消買賣。 ”一家中介門店負責人潘經理對記者表示,中介對外的報價只是參考,最終的成交價格還得看購房者和業主之間“談判”的結果,現在的規定難以限制業主的變價行爲。 “再說,規定也沒有什麼限定性約定。市場行情趨好,業主或中介一般都會提價。 ”房地產業內資深人士吳昊認爲,二手房明碼標價眼下執行起來難度很大,在中介機構和二手房業主兩方上,政策施行的可操作性均不足。要想使二手房真正做到明碼標價,還需出臺相關限定性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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