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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快上漲的房價,加重了普通百姓購房負擔;不夠透明的房價,讓消費者“霧裏看花”。省物價局日前轉發國家發改委關於《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要求自5月1日起,商品房銷售全面實行“一套一標價”,公示後不得隨意漲價。隨着新政策的正式啓動,以往同樣一套商品房在幾天之內連續漲價的情況很可能會成爲歷史。
通知要求,商品房經營者應當在商品房交易場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或者價格手冊。有條件的可同時採取電子信息屏、多媒體終端或電腦查詢等方式。採取上述多種方式明碼標價的,標價內容應當保持一致。商品房銷售實行“一套一標價”,並明確標示與商品房價格密切相關的因素。
5月6日,記者跟隨省、福州市物價局組成的聯合檢查組,對福州市倉山萬達[簡介最新動態]廣場、泰禾[簡介最新動態]紅峪、融信大衛城等樓盤進行突擊抽查時發現,商品房“一房一標價”的明碼標價執行情況良好。大多數樓盤售樓部在顯眼位置上均貼出商品房預售承諾書和預售許可證、土地性質、容積率、綠化率、土地使用年限等,並放置價標牌,公示每套商品房的單元號、建築面積、套內面積、公攤面積、單價總價以及銷售狀況等。
正在倉山萬達廣場挑房的福州市民王小姐告訴記者:“商品房實行明碼標價後,房子的情況一目瞭然,我們在選房時不再‘霧裏看花’,上網查一下就對各樓盤價格一目瞭然,免去奔波勞累之苦,買得也放心。”
“出臺‘一房一標價’政策的最大好處就是能夠保證交易雙方公平交易,讓價格更透明、更規範。”業內人士認爲,新政實施後,消費者獲得更多知情權的同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價格的操控空間也在縮小,對房地產市場規範化運營,打擊“捂盤惜售”、“坐地起價”將起到積極作用。
根據《規定》,對取得預售許可或辦理現房銷售備案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商品房經營者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並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對已銷售的房源,商品房經營者應當予以明確標示。如果同時標示價格的,應當標示所有已銷售房源的實際成交價格。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業內人士透露,之前不少開發商並不是將獲得預售證的所有房源都拿出來賣。有的開發商一次拿到幾棟房源的預售許可證,但爲了試探行情,或是製造銷售緊張的氣氛,藉機漲價,分批甚至分樓層推出房源。新政出臺後,這種“捂盤惜售”的現象將被禁止。 據瞭解,物價部門近期將對全省各地商品房明碼標價實施專項檢查,對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和公示收費、利用不規範的標價形式和不正當的價格手段進行價格欺詐的行爲,將依照《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實施行政處罰。消費者發現商品房銷售未明碼標價等違法行爲可撥打價格投訴熱線12358舉報。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