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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發改委發佈的《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全面施行,商品房銷售須實行一套一標價,並明確公示代收代辦收費和物業服務收費。然而,記者昨日走訪發現,開發商並未全面執行該規定。
難尋房價公示信息
昨日,記者對蜀山區、政務區和經濟開發區部分在售項目進行了走訪,發現大多數項目已實行一套一標價,但是在顯著位置張貼房源信息的項目極少,針對物業費及代收代辦費用的公示更是鮮見。
在潛山路某項目銷售中心,展廳中明顯位置陳列着房屋模型,並隨處可見價格優惠宣傳畫冊,但是包含房號、單價、優惠後總價等信息的“房源明細表”、“房源銷控表”等公示信息,記者並沒有看到。在天鵝湖附近某項目銷售中心,銷售人員表示:“住宅項目還沒有開盤,每套房源價格還未最終確定,以致信息未公示。待相關房源領取銷售許可證後,購房者會第一時間瞭解到每套房源售價。 ”
在經濟開發區的兩個項目銷售中心,沙盤、模型、房型圖、建築裝修材料等展示品一應俱全,唯獨沒有銷售控制表。被問及此事時,一個項目的銷售人員告訴記者,“現在只剩下部分尾房,不需要銷售控制表了。 ”另一項目銷售人員把記者當成了購房者,拿出一本銷售控制表,熱情介紹了項目銷售均價。“想看哪套,我可以告訴您價格。 ”物業費信息不必公示?
根據發改委的要求,項目銷售中心還須明確公示代收代辦收費和物業服務收費。然而,目前市場上很難見到上述收費標準的明示。
在蜀山區望江路某住宅區售樓中心,大部分高層商品房已售罄,現場設有3個信息展示臺,以塑封文件複印件的形式供購房者隨意翻閱。記者看到,信息包括各組團房號、建築面積、單價及部分房源總價,物業費、代收代辦費用等卻無法查到。
政務區某項目銷售人員表示:“所有在售房源信息均在銷售控制表內,如果購房者想看,隨時可以看。未來項目物業費爲1.4元/平方米每月,2%的契稅和2%維修基金必須要交,沒有必要再公示出來。 ”
公示政策須執行到位
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後,需在銷售現場公開全部房源及銷售價格,包括物業管理費用以及其它配套設施的收費。 “到售樓處購房時,消費者必須能夠第一時間清楚樓盤的價格明細,開發商有義務出示包括房源明細表在內的相關信息。 ”
記者手記
發改委要求一房一價,就是爲打擊開發商捂盤惜售、虛假銷售、哄擡房價等惡劣行爲。可是,政策已出,執行卻難稱到位。部分樓盤房價還是讓人如“霧裏看花”?
一位銷售人員透露,如果公佈一期房價,二期、三期房價就很難上漲,他說,“消費者會有比較,漲幅過大他們就不買了”。開發商還擔心一旦後期房價低於前期,會引起前期業主不滿,麻煩更大。
房地產市場要良性發展,要讓開發商賺錢的同時,老百姓也能買得起房,政策的制定與執行尤爲重要。無論開發商有什麼理由,發改委這一旨在整頓房地產市場的政策仍在推進,我們將拭目以待。(實習生王超)-安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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