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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購房者很多時候扮演着“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的迷失者的角色。由於購房者與開發商之間的信息失衡,給了那些不法開發商私下操作的空間:分批次推貨、捂盤惜售、製造搶購假象……開發商藉助各種手段拉高公衆期望值,牟取暴利。
今年5月1日起,旨在抑制房價的《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施行,《規定》要求從5月1日起,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服務機構銷售新建商品房明碼標價。各地開發商將實行商品房銷售一房一價的規定,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後,可自行降價,但漲價必須重新申報。
“五一”小長假剛過,銀川商品房銷售是否真的做到了“明碼標價”呢?爲此,記者走訪了銀川多家樓盤和相關部門。
多家樓盤價格信息尚未在醒目位置公示
昨日,記者接連走訪市區多家樓盤後看到,各樓盤售樓處內的擺設並沒發生明顯變化。售樓處所掛展牌上的公示內容多爲土地使用證、預售許可證等“五證”,以及項目戶型圖、公攤面積、房源的面積和銷售情況等信息,有的樓盤甚至沒有對任何信息進行公示。記者以購房者身份在表達購房意向後,根據樓層不同,售樓員只報均價,只有問及看中房屋具體價格時,售樓員纔會拿出樓盤的價格手冊,報出具體價格。
儘管銷售人員個人持有的價格表中,均能明確標明每套房屋的面積和價格,基本做到“明碼標價一套一標”,但多數並未做到“在醒目位置公示”,未能按照《規定》的有關要求,在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或者價格手冊。
銀川去年已出臺相關政策
儘管在調查過程中,記者並未發現房屋的價格公示牌,但是記者從銀川市物價局瞭解到,銀川市早在去年4月1日起,就執行了商品房價格備案政策,並相應地對備案樓盤的單套價格進行了備案。
據瞭解,2010年3月,銀川市就出臺了《關於對新建商品房價格進行審覈備案的通知》,《通知》規定,從4月1日起,凡在銀川市三區行政區域內進行住宅建設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對商品房的開發建設成本進行如實覈算並上報市物價局,銀川市物價局、住房保障局對上報的成本和銷售價格進行審查後對符合規定的將予以備案,備案價格執行期不少於6個月。
《通知》還要求所有房地產企業在備案時,不僅要就均價進行備案,同時還要對每套房子的價格進行備案,也就是此次發改委所發《規定》所標示的一套一標、一房一價的政策。
銀川4月已對全市商品房進行價格大檢查
採訪過程中,銀川市價格監督檢查局副局長張浩告訴記者,從4月1日起,銀川市物價局就對全市的房地產企業執行備案價格的情況進行了爲期一個月的檢查。
此次檢查的範圍爲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在市物價局進行價格備案的房地產企業商品住宅。檢查內容爲:銷售的商品房明碼標價公示表是否在銷售場所的顯著位置公示,公示的價格等內容是否與所備案的情況一致;已銷售房屋中,是否執行了備案價格,有無超過備案價格銷售房屋的情況;房地產企業是否存在商品房銷售價格之外另行收取費用的情況;其他違反規定的情況。
張浩說,對60多家房地產企業的檢查工作已經完畢,目前檢查的結果正在彙總過程中,根據檢查情況來看,銀川市房地產企業執行備案價格的的情況總體不錯,僅有個別中小企業做的還不夠到位。預計國家將會在下一步採取更大力度的檢查工作,推進政策的進一步落實。
高報價低成交仍將存在
“低開高走”是樓盤營銷時普遍採用的策略,即開盤時價格較低,但隨着樓盤和配套設施的建設,房屋售價將逐漸攀升。而《規定》中已經要求開發商要公示房價,並在漲價前重新申報備案。這雖然沒有限制開發商的自主定價的權利,但畢竟限制了其改變價格的隨意性。如果《規定》中各項要求在銀川樓市中得以落實,各樓盤也必須對傳統的“低開高走”模式進行調整。
業內人士分析,備案制度的一個難點,就是無法預防高價申報低價成交。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房地產開發商告訴記者,根據銀川市目前的價格備案制度規定,一經備案,執行期不少於6個月,因此每個公司在申報備案價格的時候,總會留出幾百元的餘地,以防市場突然轉好而無法漲價。比如備案6000元的樓盤,往往公司在開盤時會以低於6000元的均價銷售。而此類情況,目前物價部門無法控制,畢竟房地產價格屬於市場價格而非政府定價,只要樓盤銷售價格不超過備案價格,物價部門就無法監管,高報價低成交的現象仍將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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