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想起兩年多前的買房經歷,我至今記憶猶新。
我是上海知青,2007年退休回滬後,一家三口蝸居在36平方米的一室戶動遷房內,生活極爲不便。2008年夏天,我便有了以小換大的念頭,上網看了一些關於購買二手房的相關條款,光是首付就要房價的約30%。天哪,女兒前幾年出國,花光了我們半生的積蓄。雖說現在一家三口在上海都有工作,但積蓄並不多呀。於是我定位我們是剛性需求,不求房型大,只求實用,房子面積在70平方米以下的兩室一廳,再賣掉一室戶,申請銀行貸款基本可以搞定。
於是我們上網看房,對房價滿意的房子大都地處郊區,交通生活設施不太方便;看起來滿意、地處鬧市區域的成熟小區,房價又超過心理價位。就這樣等到年底,全家看中了閔行南方商城附近的一套近70平方米的次新房。當時有三家同時看中了這套房,我們果斷讓中介把房東“搶”過來,因爲三家中介都爭着這筆生意。這套房子好在哪兒呢?一是地處兩樓,上下方便;二是兩房一廳統統朝南,還有3個陽臺,這樣的房型中介自己說也很少見到。
我們按照房東說的73萬元房價,沒有一點還價,立馬付了2萬定金。現在我們入住已兩年多,各方面舒適感自不必說,感覺當年的出手真是毫不猶豫,很果斷,很值得。當時如果稍微猶豫,這套佳房就會和我們失之交臂。不說以後房價上漲,像這樣房型緊湊、得房率高、光線充足、房價合理、交通與生活便利的房子,去哪兒再覓到?
其實,房子和人可能也是有緣分的。當年我看了不少房都覺得不滿意,而這套房一看就“粘牢”了,這是不是說我們家今生和這套房有緣分呢?張志英
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