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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發改委發佈的《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5月1日起,商品房銷售要實行“一房一價”。這一旨在抑制房價的新規一出臺,頓時成爲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按規定,房開商對商品房銷售價格必須進行明碼標價,同時在交易場所的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等在此前提下,可以自行降價、打折銷售,但漲價必須重新申報備案。
那麼,對目前市民眼中居高不下的貴陽房價而言,此項政策是否能夠有效引導房價理性迴歸?對於購房者而言,又將給他們帶來什麼樣的好處?記者昨日走訪了貴陽市區和郊區部分樓盤發現,“一房一價”的新政仍是“霧裏看花”,不少樓盤執行得不是很規範。 -記者調查“一房一價”多數不規範昨日,在位於市南路的某大型樓盤售樓處,雖已過了11點,現場卻只有一兩名看房者在諮詢,場面較爲冷清。據一位姓徐的置業顧問介紹,從去年9月開盤至今,三分之四的房源都已售空,現在可以推的貨量不多,均價14000元/平方米。當被詢問到還未賣出的房源是否會按照“一房一價”的規定調整價格時,該置業顧問笑着說道:“我們一直都是‘一房一價’啊,只不過沒有做成醒目的廣告牌或者液晶屏而已,我們都有價目表的,顧客要看,隨時都能提供。”然而,當記者拿到這份價目表時,卻赫然發現,價目表上大多隻是標明瞭房屋的總價,有些樓房單位並沒有註明銷售單價。以其一套樓層爲23樓、面積爲115平方米的三室兩廳雙衛房子爲例,價目表上只標明瞭總價爲1053916元,卻並未標明具體單價。至於現在搞活動的“一口價”單位,置業顧問解釋道,這只是樓盤在五一時做的活動,推出爲數不多的幾套特價房作爲促銷手段,單價在11000/平方米左右。交談中,這名工作人員多次強調他們的樓盤很早前就是“一房一價”。
下午2點過,記者來到位於城北某在建樓盤售樓處。據一位前臺置業顧問介紹,房屋均價爲8000元/平方米,一次性付款可97折,按揭98折優惠。當記者問是否會實行“一房一價”時,這名置業顧回答:“我們自開盤來都是‘一房一價’,只不過售樓中心面積有限,放不下價格展示牌,所以就沒擺出來。”當記者提出想看一下價目表時,銷售人員隨即出示了標明各套房源總價、單價的價目表。與此同時,記者還留意到在價目表扉頁上,還對正在進行的折扣優惠活動進行了解釋。然而,其公示的8500元/平方米的均價與銷售人員報出的實際均價卻相差了500元。當記者問及此原因時,該銷售人員解釋道,每套房子的價格不一,均價相差幾百元是很正常的事情。
隨後,記者來到金陽某樓盤處,就“一房一價”問題,記者同樣在房開商處得到了大同小異的解釋:新政未出臺前,樓盤早已是‘一房一價’。
當天記者最後一站選擇的是紫林庵某大型商品住宅樓盤,在售樓中心處,記者看到了掛在牆上醒目位置的房屋價格表,每套房屋都標明瞭不同的建築面積、套內面積和總價、單價。隨後記者採訪卻獲知,表中價格只是銷售初期的價格,“我們這個月剛上調了房價,調整後的均價在21000元/平左右,表上的都是老價格了。”當記者詢問是否會在表中更改價格時,該銷售顧問表示,暫時還沒有接到上級關於更改價格的通知。 -市民看法對降低房價抱有希望對剛剛出臺的“一房一價”新政,記者在多家售樓處和街頭隨機採訪了幾位市民,大家對此褒貶不一。市民張先生告訴記者,他曾遭遇過開發商在開盤期間房價一天一變的情況,“不僅如此,先交了1萬元認籌金也沒起啥作用,連個前面點的認籌號都拿不到,還說什麼老百姓買得起的房子,這不是耍人嗎?”提到一波三折的買房經歷,張先生仍很氣憤。這次出臺的《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讓他看到了房價迴歸理性的希望。“‘一房一價’至少可以使房子的市場信息更加透明,也杜絕了房子“一日三價”的盲目加價行爲,對我們老百姓而言,這是個好現象。”
和張先生的樂觀情緒相比,在某高校人事處工作的馮女士卻覺得這不過又是一次“隔鞋瘙癢”罷了,對房價的影響還很難說。 -業內人士能有效抑制房開商坐地漲價“總體上看,‘一房一價’政策對限制房價還是會有些效果。在預售許可證期間內,它最起碼不能隨意漲價,更不能超過預售價格。”在貴州天驁房地產諮詢公司副總經理彭玉纔看來,新規的出臺,對抑制高房價是個好信號。
他說:“以前開發商賣房子的時候,一套房子單價多少錢,都是開發商說了算。而這一次新政可以說很好地約束了開發商的某些行爲。比如,開發商公開的項目價格與買房子的消費者實際支付的價格有差異,原因就在於這些價格信息不公開,開發商坐地漲價的行爲非常普遍。而且即使漲價了,購房人也不知道,開發商會說,不同的房子價格本來就不一樣。這麼說來,房屋以什麼價格銷售,全憑開發商一張嘴,說多少就是多少。從這個意義上講,國家發改委在樓市調控政策密集的背景下出臺此政策,也是在暗示開發商應理性定價,這對房價迴歸理性還是有好處的,對老百姓也有好處。” -相關部門“明碼標價”我省早已實施與此同時,記者從省住建廳和貴陽市房管局等相關部門獲悉,早在去年6月,貴陽就已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預售商品住房項目的清理檢查,並出臺相關規定,對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以認購、預訂、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等性質的費用。房開企業應將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並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然而一直以來,記者在走訪貴陽市多個樓盤售樓部時發現,時至今日,除少數售樓部外,絕大多數樓盤並未按規定在售樓部將應該公示的內容全部進行公示。
隨後,記者電話採訪了省住建廳房地產市場監管處相關負責人。據他介紹,截止到目前,還未接到任何有關《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在黔實施的具體細則,同時他也表示,下一步將會按照新規,根據市場的實際情況來確定具體措施,如果房價再度出現過快上漲的苗頭,一定會有相應的應對政策。(記者王迪劉小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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