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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勞動報》報道,5月1日起,國家商品房就將施行明碼標價的規定,一套房應只有一個標價。對此,記者昨天從市發改委獲悉,上海“一房一價”的細則正在制訂中,有望於5月份出臺。這份細則將注重對執行“一房一價”的操作進行細化。
國家發改委3月16日發佈了《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明令商品房銷售要明碼標價,實行一套一標價,並明確公示代收代辦收費和物業服務收費,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收任何未標明的費用。該《規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規定》還提到,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可根據《規定》制訂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實施細則。
隨着5月1日的臨近,北京等地“一房一價”的細則陸續出爐,上海方面進展如何?市發改委有關人士昨天向記者透露,上海正在制訂此項細則,預計在5月份出臺。不過,這並不影響從5月1日起上海地區執行“一房一價”的要求。同時,市發改委正和房管部門進行溝通,細則將注重體現對操作層面的細化和明確。
據悉,關於商品房銷售“一房一價”的類似規定,上海早已施行。據市房管局2010年9月2日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規範商品住房預銷售行爲的通知》,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申報價格對外銷售,調價週期、幅度應當符合已備案的銷售方案。房地產開發企業調整銷售價格超出已備案銷售方案範圍的,應當再次報所在區(縣)房管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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