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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李超26日表示,我國資本項目可兌換狀況落後於市場經濟主體需求,當前應抓住現在國際國內相對比較有利的環境和時機,以更加積極的態度研究和推動我國資本項目可兌換。
李超在中國銀行業協會貿易金融專業委員會成立大會上介紹,在資本項目7大類40項中,我國目前可兌換的有5項,基本可兌換有8項,部分可兌換的爲17項,完全不可兌換爲10項。基本可兌換是指通過一些基本程序性的手續,就可以辦理的業務。部分可兌換指還有相對嚴格的審批,通過審計額度的方式纔可以進行的,例如QDII。總體而言,我國75%以上的資本項目都處於部分可兌換和部分可兌換以上的程度。
李超表示,我國資本項目可兌換實際狀況,比通過法律法規評估的狀況還要更樂觀一些。例如,國內居民到境外購房、移民,這些行爲還沒有正規渠道進行,但實際上已經存在而且量並不小。另一方面,從國際收支的規模來判斷,我國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又不那麼樂觀,因爲我國可兌換或者基本可兌換的項目,從國際收支規模上看都比較小。而影響收支規模比較大的資本市場工具、貨幣市場工具、衍生產品工具等,目前在我國受到的限制較多,多數項目沒有開放。
李超稱,目前我國經濟國際化程度越來越高,考慮到中國經濟以後發展的趨勢,金融機構和企業對國際國內兩種資源、兩種市場的利用和運用的需求越來越大,我國資本項目可兌換狀況落後於市場經濟主體需求,應該抓住現在國際國內相對比較有利的環境和時機,以更加積極的態度研究和推動我國資本項目可兌換工作。
李超表示,當前境內外利差非常大,匯率升值預期仍然存在,國內企業、機構對資金的需求比較緊迫,由此帶來的我國外匯流動壓力持續加大。外匯局這幾年加大了對資金流入的管理、監測和處罰,旨在爲宏觀經濟創造一個更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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