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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實施細則昨天正式出臺,細則對國家“一房一價”政策中的標價內容和方式進行了細化,明確用套內建築面積標註每平方米單價和銷售總價。細則將於5月1日起執行。
專家表示,細則對新售商品房和二手房的明碼標價規定很細很嚴格,有助於解決商品房銷售不標價、信息不透明、價格欺詐等問題。
網上發虛假房源要受罰
細則規定,對已完成銷售的新建商品房房源,商品房經營者應予以明確標示。對已完成銷售的存量房房源,商品房經營者應及時撤下相關房源信息。
“這主要解決一套房屋信息多家使用情況,有些中介乾脆沒有房源,用虛假信息忽悠購房者。”市發改委相關人士說。
對於部分網站房源信息過期或存在虛假,誤導買房人的問題,該人士表示,細則不僅針對實體銷售,而且對網站的商品房銷售一樣適用,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的,或者利用標價形式和價格手段進行價格欺詐的,一樣將會受到處罰。
價格手冊該說的都得說
“細則區分了標價牌和價格手冊兩種方式應標示的內容,要求經營者按照重點內容張貼上牆,應告知內容印刷成冊的要求履行標價義務。”市發改委有關人士解釋。
過去開發商售樓處裏除了沙盤,就是樓盤的宣傳冊。銷售人員的講解,有時會有意無意遺漏掉一些重要信息,有的購房人買完房才發現被忽悠了。
細則提出,交易場所要在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或者張貼價目表。公示出開發企業名稱、樓盤名稱、坐落位置、土地性質、房屋性質、容積率、綠化率、車位配比率。
爲了便於購房人瞭解真實信息,交易場所還要公示出每套在售商品房銷售情況以及銷售狀態、樓號、樓層、房號、套內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單價,每套銷售總價。
“除了醒目位置張貼的內容,還有一部分需要以價格手冊的形式明確標示。”該人士舉例,比如每套商品房戶型、層高、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樓盤的建築結構、裝修狀況以及水、電、燃氣、供暖、通訊等基礎設施配套情況。
在售車位也要明碼標價
與國家“一房一價”政策相比,北京的落地政策更加細化。比如售樓處要公佈車位配比率,開發商銷售地下停車位,應標明每個在售車位的面積和銷售總價。
“隨着汽車進入家庭,越來越多的購房人開始關注車位數量。對於車位的明碼標價,是細則新增補的一個內容,以前沒有過。”市發改委相關人士解釋。
記者瞭解到,除了在售地下停車位面積和銷售總價,新增補的需要明示的內容還包括:存量房銷售標價項目、前期物業管理企業名稱和收費標準等。
權威解讀
爲何用套內面積算總價
爲何二手房要標起止年限
這次細則特別強調,用套內面積而非建築面積算總價。北京市發改委相關人士解釋,過去開發商宣傳的都是建築面積,可購房者買房後感覺面積縮水。尤其是一些50年產權的商住兩用房,由於有的公攤面積接近30%,這方面的問題更突出。爲了讓購房者明白消費,細則要求用套內面積計算總價。
爲何二手房要標起止年限
有的中介爲了儘早讓二手房出手,有意屏蔽重要信息,致使買房人吃虧上當。
爲此,北京市發改委相關人士解釋,根據住建部門的規定,白砂磚、紅磚、現澆等不同建築,使用年限不一樣,購房者可能並不清楚。因此,細則要求中介必須標明二手房的起止年限。
二手房
新規或根治中介痼疾
痼疾1 特價房源大多“已售出”
很多二手房看房人都見識過中介經紀人以“房源已售出”打馬虎眼,企圖用莫須有的低價房廣告吸引人看房的手段。根據市發改委的要求,對已完成銷售的存量房房源,商品房經營者應及時撤下相關房源信息。但如何判定是否“及時”,規定還應進一步明確。
痼疾2 網上濫發虛假房源釣客戶
從4月上旬開始,市住建委已就中介公司在門店內發佈的二手房房源信息進行檢查,確保在售房源的真實性。但網上的不實房源信息仍隨處可見,明明是每天都更新,一些發佈信息的經紀人還會故意將已經出售的房源信息留在網上,吸引購房人來電詢問。本次市發改委發佈商品房明碼標價規定的監管範圍覆蓋網上房源,這種利用網絡濫發假房源的釣客戶伎倆徹底沒戲了。
痼疾3 “代書費”等隱性收費多
在二手房中介佣金收費頻頻打折示好購房人的背後,“代書費”等各種隱性收費卻層出不窮,中介則稱其爲“行業慣例”。 按照新規的要求,銷售存量房,應標示房源具體區域位置、土地使用起止年限、結構、戶型、建築面積、銷售價格、代理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其中,並不包含“代書費”等不合理費用,嚴格監管中介經紀人按照收費標準範圍內的項目收費,可以有效保護購房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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