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行政長官崔世安20日列席立法會大會時表示,特區政府建議,向購置後兩年內轉售的住宅單位或樓花徵收特別印花稅,同時收緊樓花貸款比率的上限,以遏制樓市投機買賣。
崔世安表示,特區政府建議針對購置後一年內轉售的住宅單位或樓花,徵收樓價20%的特別印花稅;超過一年但不超過兩年轉售的,則徵收10%的特別印花稅。他希望儘快將相關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同時,特區政府亦會收緊樓花貸款比率的上限,澳門居民樓花貸款比率上限爲70%,非澳門居民樓花貸款比率上限則爲50%。(宗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