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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武漢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昨日由武漢市政府公佈,定於5月1日起全面施行。
相較去年10月的徵求意見稿,此次公佈的《辦法》在資金監管上規定更詳細,例如第三十七條規定,業主委員會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後,應每年至少1次向業主公佈維修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結存的總額,發生列支的項目、費用和分攤情況等,業主對公佈的情況有異議可要求複覈。
截至去年底,武漢市累計歸集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已近50億元,而經業主申請使用的僅3200萬元。申請手續複雜、動用門檻較高,是很多業主難以使用維修金的主要原因。《辦法》規定,維修金可劃轉業主大會自主管理,維修資金使用審批權限也下放到各區房管局。
爲方便業主及時瞭解維修金交存、使用情況,武漢市房管部門開通了維修資金信息查詢網站,業主可登錄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網(http://www.whfg.gov.cn),鏈接專網查詢個人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利息和資金結餘等信息,也可撥打武漢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電話027-85482437進行覈查。維修金使用方案須在小區內公示7天,無異議後方可申請,業主對維修金使用情況有異議也可撥打上述電話諮詢或投訴。(記者劉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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