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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宏觀調控當前,西部等經濟欠發達地區調控房價欠積極,盼漲預期強烈,須謹防經濟欠發達地區借發展之名行推高房價之實。
國務院此前要求各地方政府一季度前向社會公佈當地房價調控目標,31個省(區市)和5個計劃單列市共36個城市中,西寧、拉薩兩個未如期公佈房價控制目標的城市均屬西部,其他按時“表態”的西部城市公佈的調控目標,儘管沒有明說不降,卻多通過與GDP或人均可支配收入漲幅綁定,“含蓄地”表示當地房價仍會上漲。
記者近日在烏魯木齊採訪時,常常聽到政府部門及房產開發商聲稱,本地房價與內地某某城市比相差甚遠,本地住房剛性需求和房價上漲空間依然很大云云。按他們的說法,調控只是浮雲,西部地區經濟要跟上東部發展步伐,房價漲上去是必然。
視“房價”爲經濟發展的“晴雨表”,這種認識絕非個別。受土地財政利益驅動,各地政府均熱衷大搞房地產業,隨着國家近年來對一線城市樓市調控力度加大,房地產開發熱度逐漸蔓延到西部地區,呼和浩特、烏魯木齊都曾成爲一度領跑全國房價漲幅的“黑馬”。同時,嗅到商機的內地房地產大亨,近來也紛紛涌向西部圈地開發,對當地房價推波助瀾。
然而,經濟欠發達地區房價在積極向發達地區“靠攏”的同時,是否符合當地經濟發展實際,是否在當地居民可承受的合理範圍,這些問題均被無視,造成一些城市房地產出現泡沫,樓市不健康發展,房價絕對數雖然不高,但與老百姓實際收入形成“畸高”差距,人們爲了實現住房夢,不得不高築債臺,幾代人供養一套房,更令人心灰意冷的是,地方政府對房價“盼漲不盼跌”的態度,讓許多人根本看不到買房的希望。
國家“十二五”規劃明確指出,要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開創科學發展新局面,實現經濟社會快速穩定健康成長。各地尤其是西部等經濟欠發達地區應當認識到,要實現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需一改往日靠賣地賺發展、一味犧牲資源換取GDP的做法,勇於與房產暴利“切割”,要保證社會公平,搬掉住房這座壓在老百姓頭上的“大山”,切實改善民生,提高羣衆幸福指數。同時,應清醒看到,在西部等經濟欠發達地區,政府在調控房價、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的職責尤爲重要。
我們希望看到,作爲經濟欠發達地區,應儘快摒棄落後的發展理念,樹立科學觀,積極行動起來,儘早出臺能爲社會廣泛接受和認可的房價調控目標,讓更多羣衆看到買房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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