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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滿足中低收入羣體住房需求而建設的經濟適用房小區紫瑞園,雖然建成已三年有餘,但由於沒能順利完成與地方相關部門的交接,一直處於“管理真空”狀態,高層電梯停運、垃圾無人清、綠地變菜園、違法建築隨處可見,長時間積累的各種隱患集中爆發,好端端的小區面臨“癱瘓”,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受損。《紫瑞園何時告別“管理真空”》,4月8日,以坐落於北辰區界內的紫瑞園經濟適用房小區爲例,對周邊多個經濟適用房小區的現狀及羣衆呼聲進行了報道。目前,報道已引起市建交委、市國土房管局及北辰區政府等部門的重視,相關推進工作正在緊張進行。
這種經適房“只建不管”的局面因何產生?記者追蹤採訪發現,箇中原因無非是各相關部門一直在強調自身利益,而對廣大業主的切身利益沒有足夠的重視。經濟適用房建得好,更應該管得好!紫瑞園事件應引起各相關部門深思。
恢復秩序已刻不容緩
“如果再沒人管,我們真的無法正常生活下去了。”報道刊出後引起強烈反響,本報新聞熱線不斷接到北辰區界內紫瑞園、瑞寧嘉園、瑞盈園、瑞益園及市內多個經濟適用房小區業主來電,對所在小區的狀況表示擔憂,同時希望有關部門儘快採取相應措施,解燃眉之急的同時防患於未然。
“我是紫瑞園小區的第一批業主之一,剛入住時,感覺無論是周邊環境,還是居住條件都是不錯的。可時間一長,因爲缺乏有效的管理,矛盾越來越多,到現在簡直到了沒法收拾的地步。”紫瑞園小區39號樓高層業主趙女士長期從事社區工作,入住期間一直按期如數交納物業費,自3月23日39號樓電梯停運後,她和4位鄰居一直在想方設法與物業公司溝通、協調,但因各種原因收效甚微,對現狀,她憂心忡忡,“經過反覆交涉,物業答應只要將4500元的各種前期欠費補齊,就把購電卡給我們,這樣我們就能去買電恢復電梯運行。此後,我們商量後,決定每人出900元,先把錢墊上,然後再逐戶收取。如今,在我們的努力下,電梯是能運行了,可剩餘的電費只能維持4天,現在入戶收費越來越難,到時候該怎麼辦啊!”
“上次消防檢查,我們小區的煤氣管道存在重大隱患。”消防設施缺失,火災隱患重重,紫瑞園業主黃先生深表擔憂。
“我們入住兩年了,煤氣還沒通。”“私搭亂蓋、毀壞綠地根本沒人管,反映了也沒用。”追蹤採訪中記者發現,諸如紫瑞園的種種隱患,在本市其他區域尚未交接的經濟適用房小區同樣存在。還經濟適用房小區應有的秩序,相關工作已刻不容緩。
“管理真空”根源何在?
據瞭解,按照相關程序規定,開發商按規劃將經濟適用房小區建成後,會按要求將小區公建配套設施的管理權移交給小區所在地的相關管理部門,交接過程中,需要市建交委、市國土房管局及小區所在地區政府等部門參與協調、磋商完成,在此期間,各相關部門均有利益分攤。記者採訪中瞭解到,紫瑞園等多個經濟適用房小區之所以在長達3年的時間內未完成交接,均與未達到相關配套標準有關。
記者採訪中發現,就目前經濟適用房的管理及目前紫瑞園等小區存在問題的認識方面,有兩種截然相反的觀點。市建交委相關負責人認爲:“所謂的交接只是公建配套設施產權的轉移,不應涉及其他行政管理方面的問題,根據屬地管理的原則,既然開發時稅收已經給了北辰區,那麼相應管理工作也應該抓起來。”
“沒有居委會辦公用房,就沒法成立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及其他基層服務工作就沒法開展。”針對上述觀點,北辰區政府相關負責人也提出了觀點。這位負責人強調:“對於配套標準,安居辦有很明確的規定,交接工作不該有絲毫的馬虎。”
“問題是該解決,可我們是按照當初的規劃建設施工的,現在讓我們承擔多餘的成本,合理嗎?”接受採訪時,一家開發商負責人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相關各方都在考慮各自的利益,各說各理,而就在相關部門持續扯皮的同時,那些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們面臨的卻是越來越窘迫的處境。
交接難題近期能解?
問題應該儘快解決,不能一拖再拖!記者採訪中瞭解到,目前,本報報道已引起市建交委、市國土房管局和北辰區政府等主管部門領導的高度重視,幾天來,各相關部門已開始了工作。
4月14日,北辰區政府辦公室負責人回覆本報稱,就紫瑞園小區垃圾無人清理、電梯停運等問題,在區領導的關注下,區房管局於13日召開了由紅橋區房產公司、賓園物業等部門負責人蔘加的專題會議,並提出了具體要求。“首先要儘快解決小區內的垃圾清運問題,維護小區正常生活秩序。其次,要求物業公司積極動員業主交納電梯運行費,儘快恢復電梯正常運行。”該負責人介紹,“另外,我區已召開關於安居社區接收事宜的專題會議,責成有關部門與市安居辦對照配套標準,逐個小區進行覈實,提出解決方案,儘快實現規範管理。”
此外,記者從是建交委獲悉,4月14日下午,委領導已責成房地產管理處專門牽頭召開了由安居辦、北辰區建委及四家開發商負責人蔘加的專題會議。“問題必須儘快解決,這一點與會代表都達成了共識。”相關負責人介紹,“會議決定,近期將由安居辦負責人組織開發商及北辰區相關部門,採取現場辦公的方式明確各小區需要補建的公建配套設施面積,儘快將交接工作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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