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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以來,市住建委連續對本市物業公司在各服務小區內公示去年物業收支賬本的情況進行了檢查。根據《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於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業收支情況。在不少民宅,賬本已經在醒目位置亮相了。而筆者日前走訪了多個商住樓小區時發現,這裏仍是物業公司“曬”賬本的盲區。
家住廣渠門橋東南角的一處商住公寓的徐女士,兩年前在這裏購買了期房。開發商於去年10月底將鑰匙交到業主手中。所有業主從去年11月起開始繳納物業費,每平方米每月3.6元。
筆者調查時瞭解到,由於這處商住公寓檔次較高,業主很少會拖欠物業費。至今,在這處公寓大堂的顯著位置,物業公司貼出了許多包括有限電視安裝、領取報箱鑰匙的通知,唯獨沒有公示去年的物業支出。
筆者分別以小區業主和訪客的身份致電管理這個商住公寓的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一位工作人員說:“尚未接到上級通知,不過物業管理辦法我們平時都很瞭解,隨時可以幫您解答問題。”另一位工作人員則說:“應該已經貼了,或者這幾天會貼,您可以去大廳看看。”
在廣渠門雙井一帶的遠洋德邑、優士閣、東方財富,永安裏一帶的東方瑞景、地傑長安驛,蘇州街一帶的紐約客、大行基業、中灣國際等商住樓小區,物業賬本難見身影。
據北京市住建委物業服務指導中心的工作人員介紹,不論是民宅還是商住樓,只要有業主繳納物業費,同時有明確的物業公司管理,物業公司就必須公示物業支出。“目前,連寫字樓都有這樣的要求,更何況有居民入住的商住樓。”這位工作人員說。
此外,據瞭解,目前並沒有規定明確指出商住兩用樓是一種特殊的房屋類型,市場上的商住樓要麼是以商業立項,要麼是以住宅立項,只不過商住樓小區既可以開設辦公室,又可以住家。商住樓小區均有對應的物業公司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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