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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提前通知,沒有固定路線,昨天下午2時,一輛考斯特汽車自西四環五棵松橋出發,隨機停在西城區陶然橋北側一個小區門口,坐在車門旁邊的中年人拉開車門,直奔物業公司和小區公示欄,檢查物業公司“曬”賬單以及其他公示內容。這是市住建委負責人帶隊對本市有物業公司服務的小區進行抽查,據介紹,這樣的不定期不定線路的抽查還將持續,沒有按規定“三公示”的物業公司將被列入“黑名單”。
昨天第一個被抽查的小區是西城區朱雀門。這個小區分爲南北兩個區域,南區主要住着回遷戶,北區則主要是商品房、別墅。跟隨採訪抽查的記者在南區最南側的公示欄中看到“賬單”已經在3月28日曬出,上一年度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本年度物業項目收支預算都有列出。
“這字兒真夠小的,業主看得清嗎?”檢查人員指着公示欄問匆匆趕來的物業公司工作人員。
“我們從網上下載的固定格式,當時還真沒考慮到這一點。”物業公司工作人員答。
記者從物業公司負責人處瞭解到,小區沒有成立業委會,因此公示之後,物業公司並沒有收到業主關於數據的任何疑問。
檢查組出了朱雀門小區,接着驅車向西北行駛,車上的檢查人員說,路上看到哪個小區就查哪個小區。
廣安門橋西側的朗琴園被“看”到了。檢查組一進小區,仍舊直奔物業辦公的地方,物業項目負責人不在家,一熱心的大媽看到檢查隊伍,主動上來打招呼。“我不是業委會的,但有了業委會以後,物業公司的服務好多了。”住2號樓11層的孫大媽拉着檢查組一行人到她住的單元去看,“我們現在每週三下午都集中開會給物業提意見,物業馬上就改。”她指着單元中正在進行線路隱蔽施工的一名工人說,“這就是我提的意見,原本有條電線搭在了明處,我說這不好看,小孩兒來回跑也不安全,物業公司馬上就改了。”
年近八旬的業委會委員潘之華大媽滿頭銀髮,她遛彎兒時正好碰上檢查組正在訪問業主,她不慌不忙地報賬說:“物業收我們的物業費是每平方米每月2.1元,由於我們是信託式服務,2008年的小區廣告費、停車費共計58萬元將在今年分紅,平均每戶每平方米分得2.23元,相當於今年能少交一個月的物業費。”繁花似錦的花園中,伴着微型瀑布的流水聲,居民們連聲誇,這個小區有了業主大會和業委會的監督,物業公司的各種服務如今都很到位。
而後物業公司的人找到檢查組,送來已經“曬”過的賬單和其他文件,該小區符合要求,“過關”了。
第三個被抽查的小區是遠見名苑。從朗琴園小區出來,考斯特走的小路,只3分鐘就到了這裏。檢查組推開物業公司的門,只見客服部工作人員一臉茫然:“什麼檢查?什麼公示?項目經理?我們公司沒有項目經理。”
隨後,人事部一名工作人員稱項目經理不在,電話打不通。檢查組發現該小區北門已經貼出公示,但只有去年收支表格,而按要求還應該同時公示上一年度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物業項目收支情況和本年度物業項目收支預算。在該公示欄中,住建委檢查人員貼出了海報大小的告知單,要求該物業公司法人、項目負責人在規定時間內到住建委“談話”,並對其進行了信用檔案扣分處理的懲罰。
“我們將持續嚴肅查處,爲了保證業主權益不惜打擊一大片不按法規辦事兒的企業。”市住建委副主任張農科表示,這樣的檢查將會在本月內持續進行,對於不按《物業管理辦法》進行公示的企業,除了檔案扣分,上“黑名單”以外,住建委在4月30日檢查結束後將全部予以通報。
聲音 業主維權 要先成立業主大會
按要求,小區物業公司“曬”出的賬單需要從市住建委網站上下載規範格式填寫,但在昨天的抽查中,一些被採訪業主表示,對於賬單中的數據,他們“不知道是怎麼算出來的”。
在此前公佈的《物業管理辦法》中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於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物業服務項目收支情況、本年度物業服務項目收支預算。業主對公示內容提出質詢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及時答覆。業主共同決定或者業主委員會要求對物業服務項目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予以配合。
市住建委副主任張農科解讀說,小區聘請物業公司進行公共部位的維護,單個業主若想對公共部位維權很難,還是要讓大多數業主參與對小區公共事務的管理。而成立業主大會,是業主在小區內進行管理的有效而惟一的載體。
“單個業主如果發現物業公司賬單有問題,按規定可以提出質詢,但如果涉及審計,則需要業主共同決定或業委會提出要求。”張農科認爲,業主個人不具備與物業公司制衡的足夠能力,必須要成立業主大會,纔是業主維護自身權益的有效渠道。(記者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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