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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價讓人才對深圳望而卻步?今後,來深人才的住房租房壓力有望緩解了。昨日,深圳召開全市人才工作會議,正式下發了《深圳市人才安居暫行辦法》,爲傑出人才、領軍人才、高級人才和中初級人才“量身”解決“住房難”問題,各項購房、租房補貼覆蓋了從院士到僅有學士學位的中初級人才,各類人才可享受的房租補貼每月從200元到4800元不等。
《辦法》從今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各類人才可對號入座,選擇合適自己的租房或住房優惠。
傑出人才可免租入住200平米住房
昨日正式出臺的《深圳市人才安居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提出,人才安居將採取實物配置和貨幣補貼兩種方式實施,各類人才等級根據《深圳市人才認定辦法》進行認定。
傑出人士是深圳高層次人才認定的最高等級,《辦法》規定,未在深圳本市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的傑出人才,可以按程序向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門申請免租入住200平方米的住房,租賃期限不超過10年,10年屆滿以後可以續租。免租住房不得轉租。
除了免費租住以外,傑出人才還可以擁有房產的所有權。《辦法》規定,傑出人才在深圳工作居住滿10年,或者經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作出突出貢獻且入住後在深圳工作居住滿5年的,可以通過其用人單位向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門提交申請,申請贈與所租住房的房屋產權。
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門在接到申請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覈,對符合贈與產權條件的,提交深圳市人才工作聯席會議審定。經審定同意贈與的,由住房保障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簽訂房屋產權贈與合同。
領軍人才可一次性獲30%購房補貼
對於沒有在深圳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領取過領軍人才租房補貼的領軍人才可以申請免租3年的住房,免租期屆滿後需續租的,需通過用人單位提交申請。其中國家級領軍人才享受免租住房的建築面積標準爲150平方米左右,而地方級領軍人才爲100平方米左右,而後備級人才爲80平方米左右。
除了享受租房補貼外,領軍人才在深圳購買商品住房,可以向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門申請購房補貼。在申請過程中,住房保障部門將在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及其配偶是否享受過深圳市購房優惠政策的情況進行覈查並公示。公示後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住房保障部門將和用人單位、申請人簽訂購房補貼合同。
合同簽訂後,深圳住房保障部門將向領軍人才一次性發放30%的購房補貼,剩餘70%在5年內按年度等額發放,由領軍人才持本人身份證和購房補貼合同於年末到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門領取。
《辦法》規定,各類領軍人才享受的購房補貼不超過住房建築面積(80—150平方米)標準購房價的50%,由政府和用人單位分別承擔80%和20%,購房單價以申請時深圳市規劃國土部門公佈的上年度市場普通商品住房平均價格計算。
領軍人才通過補貼購買的住房是否可以轉讓呢?《辦法》規定,領軍人才在深圳工作滿10年,所購房屋產權可以轉讓,工作未滿10年的申請辦理房地產轉移登記、抵押登記,深圳市房地產登記機關將暫緩登記。
《辦法》還規定,對於沒有租住過免租住房,也沒有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的領軍人才,可以申請租房補貼,其中國家級領軍人才的租房補貼標準爲4800元/月,地方級領軍人才爲3200元/月,後備級人才爲2560元/月。
學士也可申請租房補貼
對於在深圳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深圳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的的中初級人才和新引進高級人才,工作單位屬於深圳人才安居重點企業名錄範圍,且其職稱、學位、年齡條件符合規定的,可以申請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者領取租房補貼。
《辦法》規定,新引進的高級人才,必須是正高級職稱且未滿46歲,副高級職稱且未滿41歲;中初級人才爲國內外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博士未滿36歲,碩士未滿31歲,學士未滿26歲。年齡的劃定,以申請年度的1月1日爲審查判斷時間點。
《辦法》規定,高中初級人才家庭租住公共租賃住房,建築面積一般不超過60平方米;單身高中初級人才租住公共租賃住房,建築面積一般不超過40平方米,一套住房可以安排多人租住,但人均建築面積不低於10平方米。
與其他類人才可以自由選擇購房、租房或使用公共租賃房不同,高中初級人才選擇空間相對較少。《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所在片區有空置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無空置住房的,方可以申請租房補貼。其中具有正高級職稱的高級人才享受的租房補貼標準爲每月2000元,具有副高級職稱的每月1500元,具有博士學位的每月1000元,具有碩士學位的每月500元,具有學士學位者每月200元。各類人才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者領取租房補貼的期限不超過3年。
□專家觀點
“嚴格審查程序,避免公共資源濫用”
“太好了,終於等來了,再晚點的話,估計自己享受不到這些優惠了。”在南山一家電子企業工作的黃小姐昨日在接到記者電話回訪時說。黃小姐今年30歲,她2008年碩士畢業來到深圳工作,按照《辦法》規定,如果成功申請,可以享受每月500元的租房補貼。不過,以年齡來算,她能夠享受補貼的時間僅剩一年了。
《辦法》爲各類人才敞開了“宜居”之門,降低了來深人才的居住成本,但在分配以及租賃、補貼過程中,會不會滋生與過往的保障性住房一樣的問題呢?爲此,《辦法》出臺了相關懲罰舉措。
申請人以隱瞞或者虛報學歷、職稱、人才認定文件、社保、戶籍、住房等情況的方式弄虛作假提出申請,或者以弄虛作假、賄賂等不正當手段騙取人才安居政策的,將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涉嫌僞造、編造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門可以直接移送公安機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僅有這樣籠統處罰的規定是不夠的,一定要嚴格審查程序,避免公共資源被濫用。”一名長期關注深圳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專家對記者說。“深圳這次爲各類人才出臺的購房租房補貼屬於大手筆,但會不會給財政帶來負擔呢?深圳對此應該進行嚴密測算,還應該爲各類來深人才建立信息齊全、公開的數據庫,對其申請和享受各類購房租房補貼的情況進行實時發佈,方便市民監督。”(記者/葉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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