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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龍崗區政府新聞辦和區海洋局聯合發出就依法拆除“海上皇宮”通報。通報稱,2008年1月22日,龍崗區海洋局對深圳市海上精英娛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精英公司)未經批准在東山灣非法佔用海域建造海上構築物行爲進行立案調查。2009年2月,龍崗區海洋局依法作出處罰決定,責令精英公司退還非法佔用的海域,恢復海域原狀,並處罰款。
2009年11月3日,由於精英公司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龍崗區海洋局向龍崗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10年5月,精英公司在龍崗區人民法院等有關部門的監督下,將該構築物強制拆解爲三塊,並拖至指定海域進行功能改造。但是精英公司未按要求完成改造,其海上構築物不符合海域功能區劃,屬於非法佔用海域。
2011年3月,龍崗區海洋局先後兩次向精英公司發出書面通知,責令其於3月24日前退還非法佔用的海域、恢復海域原狀。並明確告知,如逾期拒不履行,依法拆除費用將由該公司承擔。精英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義務,因此,龍崗區海洋局於2011年4月8日依法開展了拆除精英公司海上構築物行動。
目前,龍崗區海洋局已完成了對精英公司海上構築物中庭主體房屋內物品的搬離封存,並拆除了中庭主體房屋的全部木質屋頂及部分鋼結構。有關進展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記者王劍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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