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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服務於西城區遠見名苑小區的北京明華嘉業物業公司,因未按規定公示上年度物業服務合同項目收支情況和本年度物業服務項目預算情況等問題被責令整改。這是《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實施半年以來開出的首張罰單。本月底前,本市將曝光所有違法物業名單。
根據去年10月頒佈實施的《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物業企業須在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年度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物業服務項目收支情況、本年度物業服務項目收支預算。昨天,市住建委副主任張農科帶隊,突擊抽查了本市多家物業公司的執行情況,並開出首張罰單。
明華嘉業公司是昨天第三家被突擊抽查的物業公司。下午4點,檢查組一行來到遠見名苑,嚮明華嘉業公司項目經理詢問公示情況。項目經理稱已按規定公示相關內容,並安排人員帶檢查組查看。但檢查組在小區北門只看到一份物業收支情況的報告,並沒有其它內容。張農科當即表示,按《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對明華嘉業公司進行查處,並在小區公示欄張貼處罰公告,同時要求明華嘉業公司4月19日前報告整改情況。
張農科表示,《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要求公示的內容必須全部公示,如此敷衍必須處罰,並計入物業公司信用檔案。“公示的目的就是要讓業主知道自己繳納的物業費用在哪裏,同時促使業主關心、參與自己小區的管理。”
-現場釋法
不鼓勵業主欠費對抗不公示
《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實施過程中,部分業主因物業公司未及時公示相關內容,採取拒繳物業費的辦法對抗。張農科對此表示,他不主張業主採取這種手段解決問題,因爲不繳費導致物業不能按時維護小區物業管理,損害的是全體業主利益。張農科說,如果物業公司不按要求公示,業主可向區縣建委或房管局舉報。業主對公示內容有懷疑的,可提出質詢,還可申請審計,物業公司要予以配合。
物業賠本可重新評估物業費
昨天被突擊抽查的第一家物業公司——朱雀門小區嘉晟物業公司經理表示,該小區物業費繳納率一直保持在99%左右,但2.9元/平方米的標準讓公司入不敷出,“我們始終不敢提漲價。”這位負責人說,一提漲價繳費率肯定下降。
市住建委物業處處長郭彥利對此表示,物業公司可找第三方進行評估,若評估的費用高於現行的物業費,可以向全體業主提出,由業主們表決決定。“就是要讓物業服務質價相符,小區需要什麼樣的服務都應該由業主自己說了算,物業公司的職責就是按業主需求完成好服務。”(記者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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