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槐蔭區房管局和城管執法局直屬二中隊聯合,主動上門爲房屋租賃單位宣傳《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隨着省城房屋租賃市場的日益紅火,部分商鋪和寫字樓越來越搶手。然而許多房屋出租者卻在簽訂了租賃合同後,未按規定30日內到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結果由於種種原因,可能給自己帶來了不小的麻煩。據介紹,個人逾期不補辦的,將被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單位逾期不補辦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