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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3月2日省政府出臺《關於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後,昨日石市政府《關於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新鮮出爐。作爲省內首個出臺《實施意見》的城市,石市除了貫徹落實我省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上的總體要求外,還創新性地提出了“十二五”期末石市住房保障覆蓋面達到25%,市財政給予公共租賃住房每套一萬元的補助,強制沒收違規住宅用房改建保障性住房等省內乃至全國首創的新思路。
業內人士認爲,伴隨着石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被列爲“十二五”時期的標誌性工程和“一號民生工程”,石市對安居工程建設的推進力度、優惠條件、採取的措施以及創新思路,不但是在省內靠前的,而且也是石市歷史上史無前例的。
意見解讀 亮點1住房保障覆蓋面增至25%
《意見》首度明確了石市今年的安居工程細化建設目標。2011年,全市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41248套,其中新建廉租住房5200套、經濟適用住房3000套、限價商品房4000套,公共租賃住房17500套,改造危陋住宅區及棚戶區9548套,新增發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戶2000戶。另外改造農村危房3400套。在確保省政府下達任務超額完成的前提下,力爭全省領先,力爭全國前列。
省政府要求“十二五”末全省城鎮居民住房保障覆蓋面達到20%以上。在這個任務目標上,石市主動拔高了5個百分點。《意見》明確“十二五”期間全市建設保障性住房和危陋住宅區改建住房42萬套,力爭“十二五”期末石市城鎮居民住房保障覆蓋面達到25%以上。
亮點2公租房每套補助一萬元
在建設資金上,《意見》明確市財政從一般預算支出中安排資金對市內五區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財政投資新開工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每套給予一萬元補助;對各縣(市)和礦區投資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市財政每套給予一定數額獎勵性補助。
在嚴格考覈獎懲上,《意見》還提出除省級專項獎勵資金外,市政府設立1000萬元專項獎勵經費,主要用於項目建設獎勵補助資金。
省住建廳相關人士解讀說,市財政給予公共租賃住房每套一萬元的補助,這在全國都是極少見的,石市大力度推進公共租賃住房的決心和“鐵腕”,由此可窺一斑。
亮點3建保障房專用土地儲備制度
在嚴格落實供地任務上,意見明確提出“十二五”期間,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需用地約3800畝。
2011年,市內五區、高新區管委會在4月5日前,按財政評審地價,在規劃控制範圍內,各提供80畝實用地,作爲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此後,每年各提供80畝實用地,5年累計共提供建設用地2400畝,不足部分通過其它方式解決。各縣(市)、礦區也必須在此規定的時間內,落實全部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收回使用權的國有土地和儲備土地必須優先安排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未按規定時限落實用地指標的,一律停辦商業開發土地供應手續。對積極提供土地的產權單位在用地指標、土地匹配、項目審批上給予政策優惠。
此外,《意見》還要求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專用土地儲備制度,每年10月底前要將下年度建設項目用地落實到具體地塊。
亮點4 集體經濟組織可參與公租房建設
在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上,《意見》明確提出要多種方式建設公共租賃住房。經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批准,開發區、產業集聚區和各種所有制形式的企事業單位以及集體經濟組織,在符合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前提下,可利用自有土地建設公共租賃住房,解決本單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准入條件職工住房困難問題。
在拓寬公共租賃住房房源籌集渠道上,《意見》明確正定新區、產業集聚區和住房困難職工較多、有閒置土地的大中型企業及單位要建設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政策標準的各類公寓,納入公共租賃住房規劃和年度計劃。各縣(市)、區政府要對當地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各類在租、空置房源及集體宿舍,按照誰有產權、誰受益的原則,將其納入公共租賃住房監督管理。
對照我省以及其他省份已經出臺的安居工程實施意見,記者發現,石市在公租房建設上首度提出了“集體經濟組織”這個名詞。對此,石市住房保障部門相關人士建議石市城中村一定要抓住目前政府給予公租房建設的各項政策優惠,投身到公租房建設中。這樣不但可以給公租房提供更多的房源,而且房產還可以作爲集體資產留存下來。
亮點5 強制沒收改建保障性住房
在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供應上,《意見》除了細化省裏的強制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比例要求,明確按照項目類型確定配建比例以及回購價格外,還創造性地提出了“強制沒收改建保障性住房”。
在配建比例上,《意見》要求2010年6月1日後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項目按住宅總建築面積5%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2011年3月1日起,掛牌出讓的商品住房用地新上項目,須按照項目總建築面積10%(5%爲廉租住房、5%爲公共租賃住房)以上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配建的廉租住房無償移交政府;配建的公共租賃住房,政府按建築安裝成本價回購。由政府主導投資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按住宅總建築面積1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政府按照物價局覈定的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回購;非政府投資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配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政府按照物價局覈定的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扣除利潤和管理費用後的價格回購。城中村改造、舊城改造項目按規劃住宅總建築面積扣除回遷安置面積後按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政府按建築安裝成本價回購。
《意見》要求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影響城市規劃的,由市及縣(市)、礦區人民政府予以沒收。沒收的住宅用房可作爲保障性住房,產權歸政府所有;沒收的其他建築物、構築物,通過拍賣,所得收入全部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亮點6 “一卡通”護航廉租房退出機制
《意見》要求廉租住房健全分配和管理機制。住房保障部門要隨時受理廉租住房申請,對符合條件的家庭,及時提供保障,足額、按月發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從2011年第三季度開始,廉租住房貨幣補貼由市集中發放改爲由區政府負責發放,按照各區補貼資金總額,市財政給予70%的補助,其餘部分由區財政從一般性預算支出中列支。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民政、公安、金融機構、公積金、人社、工商、稅務和社區等部門信息共享平臺,2011年6月底前實現聯網,達到數據及時更新、實時共享,對保障對象的住房和經濟狀況及其變化進行動態監管,共同做好覈查工作。
此外,對保障性廉租住房還要加強租售管理,完善退出機制。除了貫徹省裏提出的對不再符合保障條件時,應及時停止補貼、退出保障性住房;對騙取保障、惡意欠租、所租保障性住房長期閒置的,以及違規轉租、出借、調換和轉讓保障性住房的行爲,依法嚴肅處理,且5年內不得申請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外,石市還創新性提出了推行租金“先收後補”的方式,積極應用“一卡通”、“智能門禁系統”等新技術,爲廉租住房的及時退出創造條件。
時間節點
今年新開工的建設項目,4月底前要完成土地使用手續的審批並全部開工。
今年5月底前完成“十二五”住房保障建設規劃的編制和社會公示,並報送上級規劃、住房保障部門備案。
每年年底前,上兩年度建設項目要完成竣工驗收並投入使用,上一年度建設項目要實現主體封頂。(記者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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