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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日前從省國土資源廳獲悉,今年我省將確保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總量的70%,確保城市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總量不低於前2年年均實際供應總量。
據瞭解,爲確保全省2011年新建19.3691萬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落地(不含新增租賃補貼3.62萬戶和購買、改建、租賃廉租住房0.6309萬套),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3月底前將制定完成市、縣住房用地供應計劃、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用地計劃統計表和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省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將在8月底前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的供應工作。
國土資源部門將嚴格執行商品住房用地單宗出讓面積,規定不將兩宗以上地塊捆綁出讓,不“毛地”出讓,不出讓容積率小於1的住宅用地。對轉讓土地及合同約定的土地開發項目時,房地產開發建設投資未達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價款),不得辦理相關土地手續,對發現的違規供地,立即責令宗地所在市、縣撤銷公告,重新調整出讓方案,已出讓的要中止合同,並追究責任。對一年內連續出現兩次及以上違規出讓的,要追究責任。(記者商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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