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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城經適房准入標準繼續放寬。昨天,市房管局等公佈2011年經適房准入標準和供應標準,准入標準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財產線分別被放寬至3.96萬元和12萬元。
根據昨天公佈的標準,經適房申請的人均住房面積沒有變化,仍然是低於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但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財產分別放寬,3人及以上申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3.96萬元(含3.96萬元)、人均財產低於12萬元(含12萬元);2人及以下申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準按前述標準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4.356萬元(含4.356萬元)、人均財產低於13.2萬元(含13.2萬元)經過不斷放寬,更多的上海市民、尤其是青年職工羣體,將逐步納入經適房的保障範圍。
在供應標準方面,在申請購買經適房時,單身申請人士或者2人申請家庭,購買一套一居室;3人申請家庭或者原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規定限額,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上的2人申請家庭,購買一套二居室;4人及以上申請家庭,購買一套三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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