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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主城區土地出讓不再唯"價高者得"
杭州的土地拍賣規則發生了重大變化。
包括昨日(4月6日)在內的最近兩批土地出讓公告中,杭州提出要求,涉及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地塊不再是"價高者得",配建保障性住房投報面積最高者,才能競得地塊;不涉及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地塊,仍然按照"老規矩"。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上述土地出讓規則的變化,目前主要針對杭州市主城區,蕭山、餘杭兩區可能採取其他方式。另外,新規主要針對住宅用地,不涉及純商業用地。土地出讓不再"價高者得"
自去年11月30日以來,杭州主城區的宅地市場沉寂了5個多月,其間推出地塊皆爲商業用地。
不過,3月31日,杭州國土資源局首次發佈宅地出讓公告:5月5日出讓3宗土地,其中,杭政儲出10號、11號地塊爲商住用地,12號地塊爲商業金融業用地。
公告明確,上述地塊中部分涉及住宅地塊需配建保障性住房,具體情況以《掛牌出讓文件》和出讓合同爲準。也就是說,兩宗住宅、商業混合地塊,需要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房,這是土地出讓規則重大變化之一。
土地出讓規則重大變化之二表現在"價高者得"的部分終結。這三宗土地公開掛牌文件在"競買人確定方式"中如此表述:涉及配建保障性住房地塊,本次掛牌出讓設定合理的土地上限價格,當競買報價達到合理土地上限價格時,不再接受更高報價,轉爲在此價格基礎上通過現場投報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積的程序,並按投報面積最高者確定競得人;不涉及配建保障性住房地塊,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4月6日發佈的最新土地公告仍然顯示,杭州市國土資源局擬於近期推出9宗純宅地。其中,西湖區3宗,江乾區1宗,濱江區1宗,拱墅區2宗,下沙2宗。出讓面積總計近600畝,上述住宅地塊均需配建保障性住房。
也就是說,今後杭州主城區出讓的宅地將採取兩套規則,涉及配建保障性住房地塊不再是"價高者得",還要通過投報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積,投報面積最高者才能競得地塊;而不涉及配建保障性住房地塊仍然按照"老規矩"。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此次土地出讓規則的變化目前主要針對的是杭州主城區,而蕭山、餘杭兩區則可能會採取其他方式;二是這個政策主要針對住宅用地,不涉及純商業用地。
業內人士對此表示,這些土地無論最終能否成交,從1999年就開始實施的經營土地一律實行招拍掛的制度已發生重大變化,杭州將部分告別延續了十年以上"價高者得"的土地出讓規則。開發商日子將難過?
近年來,業內外人士對住房土地出讓制度地討論與爭議不絕於耳。在杭州土地出讓規則發生變化之前,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總規劃師胡存智3月26日曾在上海表示,國土部正在對土地招拍掛新規則進行研究,不一定要"價高者得",比如先規定價格門檻,到達一定地價,再競爭就以其他標準評標。
對於此次土地規則的變化,當地業內人士也衆說紛紜。有人擔憂,商品房項目中建設保障房,開發商利潤減少,爲挽回建設成本,此舉是否會間接推高房價?也有人稱讚"價高者得"轉變爲"保障房投報面積高者得",實爲壯舉,期待成效;還有人表示公告沒有公佈競標上限,也沒有最低配建保障房指標,所以現在還不知道要求配建的保障房是什麼類型,到底是租賃型的廉租房、公租房,還是銷售型的經適房或限價房?規則細節最爲重要,有待觀察。
長期關注杭州土地市場的住在杭州網首席記者李永生表示,該土地出讓規則的變化將影響杭州整個土地市場,因爲配建保障房的條件,一些開發商未來會將目光更多投向杭州城郊的餘杭、蕭山等地區。
李永生認爲,對於仍然在杭州主城區拿地的開發商來說,因爲保障房的存在,開發項目的難度肯定會增加。
"該土地規則的變化對整個房地產行業影響有限,畢竟開發商還是要拿地,但開發商的責任將更大,既要建商品房,同時還要建保障房。"原建設部房地產司司長、中國房地產研究會會長張元端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這並非新規定,'國八條'等宏觀調控政策都有明確要求,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賃住房,並持有、經營,或由政府回購。"張元端說,這次杭州將保障房指標量化了,將原來的政策規定細化了。
張元端表示,目前,保障房制度沒有得到很好的實施,只是一些城市有執行,還有一些城市並沒有實施。(每日經濟新聞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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