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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38460元,竟然申請經濟適用房?近日,有讀者反映,在北京豐臺區長辛店光明樓附近貼出的通知上,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家庭的月收入居然達到38460元。
前日下午,記者來到豐臺區長辛店光明樓附近,在一個公告欄上看到了一張題爲“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家庭初審公示”的通知,上面寫着一個三口之家的家庭住址、成員職業、收入情況和家庭資產情況等資料。其中,在月收入一欄中可看到,男主人每月可掙38460元,女主人和孩子則沒有月收入。公示的落款處加蓋了長辛店街道辦事處的章,落款時間爲3月21日。據瞭解,在豐臺區,一個三口之家若想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年收入須低於45300元。
隨後,記者來到張貼通知的光明裏社區居委會。居委會楊副主任表示,該公示確實是他們貼出的。
楊副主任分析,出現月收入38460的情況,很有可能是居委會工作人員錄入時沒有注意將年收入除以12,計算出正確的月收入。
“肯定不會出現月收入過萬我們還允許他申請經濟適用房的事情,那樣的話,從他一開始申請就會被拒絕。”楊副主任分析。
楊副主任表示,清明節假期過後,會馬上聯繫申請人和上級單位,仔細覈查出錯的原因,如果是表格錄入失誤,會及時更正,並貼出新的正確的公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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