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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政府近日召開常務會議研究落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的有關問題,市長黃奇帆稱,商品房房價調控要求主城區雙職工家庭平均六七年收入能買套普通商品房。(4月4日《京華時報》)
多少年收入買一套房,即“房價收入比”,是體現房地產行業理性程度最直觀的評價指標。國際社會公認,房價收入比維持在4至6的範圍內纔算合理,然而我國許多地方的實際數據卻遠遠超出了這一範疇。以北京爲例,《2010年北京社會建設藍皮書》指出,北京的房價與收入比爲25:1,也就是說,一般家庭25年的收入才能購買一套住房。在這一背景下,平均六七年收入就能在城市主城區買上一套房的消息,對於苦苦打拼的工薪階層來說無疑是一道福音,也是經濟實力和心理期待能夠承受的。
不過,這已不是黃奇帆市長首次作出如是表態。早在2009年9月,時任重慶常務副市長的黃奇帆就在“2009內陸開放高地論壇”上高調錶示:“重慶調控房價的目標是:一個正常就業的普通家庭,6.5年的家庭收入可買得起一套中低檔商品房。”此番高調錶態,一度引發公衆熱議,廣受好評。然而,兩年時間過去了,我們並沒有見到期待中“振臂一呼,應者雲集”的漣漪效應,鮮聞其他城市仿效跟進。如今重慶再次重申六七年收入買房,固然彰顯了堅持以民生爲本的執政理念,但也平添了一份“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的悲壯。在推動房價收入比理性下降的道路上,重慶依然是“一個人在戰鬥”。
不作“X年收入買房”的承諾,並非其他城市“訥於言,敏於行”。恰恰相反,近期一系列訊號讓我們感受到許多城市對於樓市調控政策的消極甚至是牴觸。截至3月31日的大限之日,全國仍有49個城市沒能按期完成公佈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這一硬任務。從已公佈的房價控制目標來看,除北京提出“穩中有降”帶來驚喜外,大多數城市的房價漲幅目標都在10%左右。沒有一個城市提及“居民住房支付能力”這個參考標準,倒是有官員稱“想過提出降價,讓居民更加能接受,但沒有信心一定能實現。”
與其說諱言降低房價收入比是擔心知易行難無法兌現,倒不如說是城市管理者從內心不願看到房價下跌。2010年,全國土地出讓金收入達2.9萬億元,同比增106.2%,佔到地方財政收入的三分之一。在各地的土地財政並未發生實質改變的情況下,希冀地方政府主動降房價,無異於與虎謀皮。房價不斷高企,地方政府不但能通過“水漲船高”的土地收入金直接獲益,還能以稅收形式從房地產業分得一羹。在被有形收益“一葉障目”的同時,自然看不到“喪失人才競爭優勢,影響其他消費品購買力,降低政府部門公信力”等無形損失。如果把商品房比作“麪包”,那麼其售價勢必受到拍地投資、相關稅收等“麪粉”價格影響。政府可控成本沒有從源頭降低,小部門利益假相關稅費之手“搭便車”,房地產也就不可能輕裝上陣,惠澤民生。
毋庸置疑,重慶重申“七年收入買房”的目標是一件好事,爲新一輪樓市調控樹立起了標杆。但榜樣的力量不會天然形成,我們不能看着其他城市繼續觀望無動於衷,更不能容忍“劣幣驅逐良幣”效應的出現。有關部門可以考慮把“房價收入比”列入地方政府績效考覈,以硬槓槓督促各地見賢思齊,從民生訴求出發,擺脫土地財政依賴,從調節土地供應、發揮房產稅調節作用、加快保障房建設等維度多管齊下,推動房價貼近羣衆實際購買力。同時,期待重慶早日不再是孤獨鬥士,更多的城市能夠做出“X年收入買房”的莊嚴承諾,並付諸行動,使之早日從夢想照進現實。(張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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