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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從長春市國土資源局(簡稱國土局)瞭解到,近期,長春市將開展整治四環路沿線、城市出入口及兩側城鄉接合部違法用地。計劃在4月、5月集中組織30次拆違行動,拆除違法建築20萬平方米。
據長春市國土局局長朱亞福介紹,2010年12月份以來,國土局開展專項行動前期大排查,共清理排查土地1443宗,面積436.61萬平方米。查處違法用地276宗,面積59.2萬平方米,應依法拆除違法建築面積約40萬平方米。截至目前,已經組織拆除違法建築28次,拆除違法建築面積16萬平方米。
“發現有違法建築、違法用地的情況,立即拆除,而罰款是另外一回事,不是交了罰款就不拆了。”朱亞福說,今後只要在長春市有違法用地、違法建築的情況,立即給予拆除。對於未來的工作計劃,朱亞福表示,在4月份,計劃組織拆除16次,預計拆除面積11萬平方米。上旬主要是在南關、寬城和綠園,拆除面積4萬平方米;中旬在二道、淨月和綠園,拆除面積3萬平方米;下旬是朝陽和經開,拆除面積4萬平方米。
5月份的工作計劃是組織拆除14次,預計拆除面積9萬平方米。5月上旬是朝陽和南關,拆除面積2萬平方米;中旬是二道和綠園,拆除面積4萬平方米;下旬是寬城和綠園,拆除面積3萬平方米。
“我們今年的工作計劃是力爭通過各部門、各城區、開發區的共同努力,將三環以內地面上的違法建築全部拆除。”長春市規劃局副局長楊少清說,違法建築拆除後,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相關部門會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清理、及時整治環境、及時鋪裝道路、及時進行綠化美化。對應當建設綠地的,要及時建設楔形綠地、條狀綠地或塊狀綠地。對應還原城市道路的,應及時鋪裝人行步道或行車道。(記者解翔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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