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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來,我市各區(市、縣)迅速開展安全大檢查,全面依法打擊違法建築,收到了較好的成效。“行動必須迅速”,這是市委、市政府對拆違工作的要求之一,也是一個擲地有聲的誓言。它充分表明,在當前和今後一段時間,我市的拆違工作將動真格、打硬仗,將一抓到底、務求全勝。
打擊違法建築爲什麼要雷厲風行?這是因爲違法建築拆了建、建了拆,這邊拆、那邊建,甚至在一些地方拆趕不上建,如果打擊行動慢慢吞吞,就會陷入非常被動的局面;這是因爲某一處的違法建築一旦沒被及時拆除,就起着非常壞的“示範效應”,會導致該區域出現更多的違法建築。這是因爲違法建築在初期拆除,成本更小,效果更好,等到連片成棟,拆除難度就會變大。
今年是“十二五”的開局之年,我市將落實諸多項目,確保“十二五”開好局、起好步。違法建築不僅嚴重挑戰法律尊嚴、損害城市形象、有違社會公平正義,還嚴重阻礙了重點工程建設——違法建築會影響拆遷進程、增加拆遷成本,浪費有限的工程資金,給重點工程的推進造成阻力。從這個層面講,打擊違法建築,刻不容緩,越快越好。
違法建築的背後,是一種危害極大的心態——法不責衆,甚至是一條違法的“利益鏈條”——不法分子通過買地“種房”,或者與有地農民合夥“種房”,以圖牟取暴利。雷厲風行地打擊違法建築,正是力圖革除“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等錯誤觀念,正是力圖打擊這種非法“利益鏈”,營造公平、公正、守法的社會氛圍。
違法建築是典型的“少數人得利,多數人遭殃”的行爲,是少數人對廣大人民共同利益的直接侵害。雷厲風行地打擊違法建築,不僅顯示了黨委、政府的責任意識,也是民心所向。如果違法建築不拆除,非法買賣土地不打擊,違規建設之風不剎住,聽之任之,就是對廣大人民羣衆根本利益的不負責。我們一定要狠下決心,快速、有力地查處各類違法建築,爲市民創造一個安全、舒適、和諧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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