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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日前制定出臺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實施意見,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土地規範建設公租房,但新建成套公租房單套面積不能超過60平方米。
廣西出臺的這項新規明確,公共租賃住房的租賃價格由當地物價等主管部門按折舊費、維修費、稅金等,並綜合考慮房型、面積、區位等因素提出指導價,指導價每兩年向社會公佈一次。如果不是以新建方式籌集的公租房,還要堅持以小戶型、適用、滿足基本住房需求爲原則。
此外,爲保證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的居住穩定性,廣西規定公租房的租賃合同期限一般爲3至5年,需要續租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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