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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3月31日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證實,截至31日下午,我省18個設區城市和14個縣級市已全部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相關規定,公佈今年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控制目標的界定上,約80%的城市公佈的是低於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部分城市公佈的是低於人均GDP增長幅度,也有少數城市目標兼顧了兩項指標。據瞭解,多數城市採取了邀請專家、兩會代表共同商議的形式制定了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
南充市於3月8日公佈了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是全省最早公佈的城市,其控制目標爲不超過2010年新建住房價格上漲水平。大部分城市趕着30日和31日兩天的“末班車”公佈了控制目標。
1月27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於一季度向社會公佈。四川省政府辦公廳也於3月18日下發了《關於切實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在3月底前公佈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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