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日前公佈了《關於貫徹落實房地產調控政策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意見》。意見明確,房地產開發商在申辦商品房預售許可時,必須在預售方案中按套申報預售價格,違者將不發預售許可證;開發商申報的預售房價格漲幅超過政府調控目標的,也將不發預售許可證。申報價格3個月內不得調整,3個月後需調整的必須重新申報。
根據該意見,增城市落實房地產調控措施的目標是今年新建住房價格漲幅要低於該市GDP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意見中沒有外界關注的“限購”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