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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 華
3月29日晚,北京市政府公佈了今年新建普通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明確指出今年北京新建普通住房價格與去年相比穩中有降。此前,廣州上海深圳等地相繼公佈了房價調控目標,但無一出“降”字。有專家指出,北京房價調控目標將讓市場步入一個更加理性和健康發展的軌道。
是不是其他城市房價不該“穩中有降”呢?恐怕不然。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逐步形成總量基本平衡、結構基本合理、房價與消費能力基本適應的住房供需格局,實現廣大羣衆住有所居。也就是說,房價與居民消費能力不適應的都應該調整。
有學者研究認爲,房價與居民收入比在3到6之間合適,不宜超過7。但是中國社科院發佈的《2011年經濟藍皮書》卻顯示,2010年全國城鎮居民的房價收入比爲8.76,其中北京、瀋陽、貴陽、南京、廣州等地的比率都超過了20甚至更高。可在目前公佈房價控制目標的城市中,爲何只有北京表示房價要降呢?顯然有的城市在選擇性地執行國家政策。
“新國八條”明確規定:“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在強大的政策壓力下,地方政府不執行國家政策不行,可是執行國家政策又可能會影響地方政府收入。在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三者中,選擇前兩者顯然可以讓房價保持較大的漲幅,而選擇後者就很難讓房價上漲了,所以很多城市都選擇了前兩者作爲房價控制的目標。
對政策有選擇地執行,某種程度上說就是對政策的變相扭曲,其結果很可能是讓國家政策得不到落實,起不到預期的效果。不過,國務院近期已派出八個調查組,分赴全國各地對先前出臺的樓市調控效果進行摸底。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也發出通知,要求各地確定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時,要在本地區內聽取社會的意見,並取得社會的認同和支持。已經公佈房價控制目標的城市,也要以適當的方式聽取社會的意見,並根據聽取意見的情況,酌情調整已發佈的調控目標。
這一方面表明了中央控制房價的決心,另一方面也說明片面理解國家政策的現象已經引起了中央的重視。北京帶頭提出房價調控要實現穩中有降,讓廣大羣衆看到了房價理性迴歸的希望。但目前只有北京一個城市提出降房價,顯然還是太少。落實中央提出的房價調控政策,還需要其他城市放下經濟利益的小九九,認真大步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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