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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記者從市政府獲悉,經市政府專題會議討論通過,2011年度我市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爲:新建保障性住房和社會商品住房綜合價格漲幅低於我市年度地區生產總值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長幅度。
據瞭解,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要求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於一季度向社會公佈。昨天,市政府召開專題會議,討論並通過了2011年度我市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爲保證我市住房價格穩定發展,會議要求各區、縣(市)人民政府,以及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精神,通過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合理引導住房需求和嚴格住房用地供應管理等措施,全力做好我市新建住房價格調控工作,確保完成上述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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