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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記者從濟南市城鄉建設委獲悉,爲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自4月1日起,濟南調整商品房預售款監管辦理流程,先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後辦理預售款監管。
據瞭解,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先向濟南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城鄉建設委窗口提交商品房預售申請材料(新的申報材料目錄到濟南住宅與房地產信息網下載區下載),房地產市場監管部門進行現場查看、審覈資料與網上數據等工作,對符合預售條件的,向市房地產業協會出具《商品房預售款監管委託通知單》。
濟南市房地產業協會監督開發企業將保證金存入監管銀行,或簽訂相關監管協議,並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監管備案申請。市場監管部門對備案申請審覈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具《商品房預售款監管備案表》,併發放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據悉,開發企業申請保證金解封支付時,均按照先申請、後委託、再辦理的程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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