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長春市3月30日晚發佈房價調控目標,新建住房房價收入比(住房套型標準按60平方米計算)控制在5.8以內。這是迄今爲止國內首個與房價收入比掛鉤的房價調控目標。
房價收入比是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一般認爲合理的房價收入比在4-6之間。《房地產報》副社長馬峻嶺認爲,與一些城市將房價調控目標與GDP掛鉤的做法相比,長春的做法是個進步。與房價收入比掛鉤,調控目標更具體、更直觀,更易於百姓瞭解和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