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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前幾日合肥市出臺升級版“限購令”後,該市《關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也已下發,其中對執行限購令的具體操作程序作出了規定。
限購範圍在城區,本月底執行
根據通知要求,“限二禁三”的升級版“限購令”將從3月31日起開始執行,實行限購的範圍暫定爲瑤海區、廬陽區、蜀山區和包河區四個行政區。3月31日前,房地產登記部門已受理的二手住房交易仍按原規定執行,已在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合同備案的住房交易仍按照原先的登記程序辦理。
根據此前出臺的“限購令”和具體操作程序,合肥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城區已擁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購買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暫停購買第3套住房。外地戶籍居民家庭在合肥市城區無住房的,可憑該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在城區購買1套住房,暫停購買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合肥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外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城區購買住房。
居民購房前要出具審覈表格
如何確定購房人已有多少房產?《通知》要求,購房人在購買住房前必須進行包含購房者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內的居民家庭住房信息查詢審覈。
新建商品住房信息查詢審覈由購房人提供相關資料,房地產開發單位代辦並負責初審,二手住房由購房者本人持相關資料到產權監理處和各房屋辦證交易中心查詢審覈窗口進行相關信息查詢審覈。符合購房條件的,再簽訂房屋交易合同並辦理房屋轉移登記。
購房人未進行居民家庭住房信息查詢審覈的,不予受理新建商品住房網籤備案和二手住房產權登記。居民家庭住房信息查詢審覈相關表格作爲房產登記申報要件放入房產登記檔案留存。
居民住房信息如何查詢審覈?
購房前需要出具的住房信息審覈表格要如何辦理呢?對於購買商品房的本市居民家庭來說,需要提供家庭成員身份證明、婚姻證明、戶籍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原件覈驗後退回);對於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除上述資料外還要提供在合肥市的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原件。經房地產開發單位覈對後填寫“本(非)市戶籍居民家庭購買商品住房信息查詢審覈表”並加蓋單位公章,連同購房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分別提交合肥市房產局產權監理處和各房屋辦證交易中心查詢審覈窗口進行審覈。
對於購買二手房的合肥市居民家庭來說,需提供家庭成員身份證明、婚姻證明、戶籍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原件覈驗後退回),並填寫“本(非)市戶籍居民家庭購買二手住房信息查詢審覈表”;對於非合肥市戶籍居民家庭,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應提供購房人在合肥市的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原件。
據悉,居民家庭住房信息查詢審覈工作按照房屋所在區域劃分,由合肥市房產局產權監理處和瑤海、廬陽、蜀山、包河4個房屋辦證交易中心分別負責,各單位應設立專門查詢審覈窗口,並實行二級審批。(記者:高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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