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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全國建設3600萬套保障房的新聞振奮人心,四川成都又傳來建設農村保障房的消息。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成都市近日發佈有關文件,提出建立農村住房保障體系,人均居住面積和家庭年收入兩項指標符合要求者,即可獲得以廉租房爲主的住房保障。
在現有的住房體系中,保障房一直是一個城市概念,覆蓋人羣也侷限於城市的低收入羣體。如果保障房能向農村地區延伸並取得突破,將彌補住房保障在農村的空白,同時將豐富和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從而爲城鄉一體化提供支持。
客觀上講,農村對於保障房的需求並不如城市那般突出。一直以來,農村居民有宅基地作爲保障,部分特別困難的家庭或者孤寡老人,近年來也已經逐步納入了低保和集中供養,住房保障並不困難。但這並不表明保障房在農村地區沒有市場:一者,農村住房多由農戶自主建造,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這是低收入家庭不能承受的;二者,農村低收入羣體人數依然較多,一些困難家庭房屋年久失修,建築質量難以保證。
建設農村保障房,其意義主要體現在城鄉公共服務機會的均等化,消除附着在戶籍上的福利差異。首先,集中建設農村保障房,將直接改善農村低收入人羣的居住條件;其次,保障房在政策上對城鄉低收入者一視同仁,有助於統籌安排城鄉保障房資源。農村保障房爲城鄉公共服務提供了新的視野,將打破城鄉戶籍上的身份隔閡,拉平城鄉福利差距,爲戶籍改革減少制度阻力。
從長遠來看,建設農村保障房,還將有助於盤活城鄉土地資源,推動農村地區經濟業態的轉型升級。其中,最爲突出的將是實現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帶動農業生產由傳統小農經濟向現代化農業轉型。建立農村保障房,將可能衝擊和改變傳統的宅基地保障農戶“住有所居”的模式,從而解除傳統小農經濟中農民與土地的獨特依附關係,促成農民的職業化,消除城鄉二元身份,並在未來爲現代化的大農業生產提供支持。
當然,農村保障房是一個新生事物,其建設和管理還沒有先例可循。如何做到既能切實保障農村低收入者住有所居,又不至於在城鄉一體化的過程中損害農村居民利益,還需要主管部門在制度上進一步理順農民與土地的關係,拉平農村低收入人羣和城鎮低收入羣體在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方面的差距。馬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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