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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規劃》)日前正式通過省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審議,成爲湖北科學發展、跨越式發展的行動綱領。作爲下一個五年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宏偉藍圖,《規劃》內容備受矚目,本報今起推出系列報道,從不同角度解讀《規劃》,幫讀者更好地理解“十二五”湖北跨越式發展目標背後蘊藏的科學內涵。
“十二五”期間,我省將堅持政府調控和市場調節相結合,推進住房供需總量基本平衡、結構基本合理、房價與居民收入基本適應,實現廣大羣衆住有所居。
公租房爲“夾心層”圓夢
近日,在沌口開發區一家配件廠上班的陳遠,格外關注公租房的消息。
對陳遠這樣剛到武漢打拼的年輕人來說,他們更多地希望能享有與本地戶籍居民同樣的保障房待遇,把“家”安在武漢。“只有有了穩定的住所,纔有對工作和這個城市的依賴感。”陳遠說。
在以往的住房保障體系中,經適房和廉租房是主力軍,主要保障對象爲本地戶籍居民。而部分剛畢業的學生和來漢務工的外地人,甚至部分城市中低收入者,因無本地戶籍、收入低等原因,難以被現有的保障制度覆蓋進來。這個被稱爲“夾心層”的羣體,其住房問題已被納入住房保障工作重點。
今年,作爲“十二五”的開局之年,我省的住房保障工作大大提速。我省提出了今年全省開建36萬套保障房的目標,其中新建公租房9萬套,大大超過去年1萬套的建設規模。省政府要求各地,80%以上的項目5月底前、其他項目6月底前開工。
逐步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難
在今年“兩會”期間,針對國家對保障房建設的具體要求,武漢市相關主管部門表示,到“十二五”末將基本解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難。
根據《規劃》,我省“十二五”期間將建立健全的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爲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逐步解決城鎮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逐步改善城鎮居民基本居住條件。全省保障性住房達到居民住房總量的15%,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6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基本得到保障。
而到“十二五”期末,武漢市城鎮住房保障覆蓋率將達到20%以上。
爲了給保障房建設提供支持,我省出臺了多項配套措施。如,今年我省要求各地優先確定保障性住房用地;保障房要配套建設相應的生活服務設施和公共設施,減輕羣衆居住成本等。
加強調控讓市場更穩健
對於商品房市場來說,如何合理引導消費,也是“十二五”期間我省的重要工作。
從去年10月份開始,根據國家調控房地產市場的要求,我省陸續出臺了“鄂六條”等地方配套措施。3月26日,又出臺了“鄂五條”,強調按“新國八條”要求,堅決落實限購令、房價控制目標等政策。
“鄂五條”特別提出,對新建房價格出現過快上漲勢頭、保障房建設緩慢的地區,省政府將約談相關市、州、縣政府主要負責人,未能如期完成目標任務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問責。
省社科院經濟所副所長葉學平認爲,未來幾年,在城鎮化、通脹等多種因素影響下,房價上漲的壓力仍將很大。政府應繼續加強房地產調控,爲增加住房有效供應、加快保障房建設提供時間。今後商品房和保障房“各司其職”,實現居民家庭的住有所居夢想。(記者黃振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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