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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我市召開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專題推進會。市委副書記、市長張祖林強調,今年114352套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必須按期完成,所有項目建設用地必須5月30日前完成供地,6月30日前全部項目開工建設,年底完成總投資的60%以上。
張祖林指出,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市政府歷來高度重視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始終強調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是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舉措,是調整住房供應結構,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途徑。全市各部門必須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採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快推進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要保障基本需求,考慮羣衆基本的居住要求,立足市情,儘可能多地爲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提供小戶型、齊功能、質量可靠的住房;要引導合理消費,既要大力增加住房供給,也要合理引導住房消費;要加大政策資金支持,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要確保分配公平;保障性住房要實現持續運轉。
張祖林強調,2011年,雲南省下達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114352套是鐵的任務和鐵的目標,必須按質、按量、按期完成。涉及保障性住房建設供地的縣(市)區和市國土部門必須確保及時優先保障用地供給,市發改、財政部門必須確保中央、省、市補助資金按時足額撥付到位,市公共租賃住房開發建設管理公司和各項目涉及縣(市)區要提前制定建設方案,倒排工期,確保所有項目建設用地5月30日前完成供地,6月30日前全部項目開工建設,年底完成總投資的60%以上。
張祖林要求,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要明確責任,市長爲第一責任人,副市長陳勇爲直接責任人,各相關縣區、委辦局、平臺企業爲具體責任人。要建立目標督查機制,由市政府與各縣(市)區及相關職能部門簽訂2011年昆明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目標責任狀,列入督辦,確保目標任務完成。對於落實不力、措施不力、疏於管理、進度緩慢、配套資金落實不及時足額到位的,實行嚴厲問責。同時,保障性住房採取“BT+總包”的模式,建設施工單位必須具備一級以上相關資質。市紀委要嚴格督查,嚴禁保障房建設中出現工程分包、轉包現象,發現一起嚴懲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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