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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都知道要交物業費,可您知道物業費的標準是怎麼算出來的麼?近來有市民給本報打來電話詢問,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基本服務費是否實行政府指導價?自己家的物業費是否超標?記者帶着這些問題諮詢了本市物業管理部門。
問題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不同的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差異到底有多大?
據悉,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基本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目前共分爲四級,執行的指導價格分別爲1.2元、0.9元、0.7元和0.5元,協商確定時上下浮動幅度不得超過20%。
舉例說明,如果業主報修,執行一、二級服務標準實行的是24小時值班,要求急修半小時內到達現場,三、四級是1小時以內。而像清潔衛生這樣的日常服務,一級要求地面每天清掃1次、擦拭1次;窗臺、欄杆、扶手每天擦拭2次;二級每天清掃地面1次,扶手、欄杆、窗臺擦拭1次;三、四級要求地面每天清掃1次,但像扶手、欄杆、窗臺的擦拭只做每週2次和1次的要求。
問題二:家住陽光100小區的一位業主詢問,該小區分多期開發,爲什麼同一個小區內執行的物業費標準不同呢?
據介紹,這些小區的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是依據每個組團開發期間不同的物價標準制定的,開發時間歷經多年,其間,材料、設備的成本都發生了改變,所以物業管理費覈算時相應的成本標準也略有不同。按照規定,普通住宅小區機電設施設備日常運行養護費由開發建設單位、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根據本小區具體情況另行協商確定。成立業主大會的小區,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可協商確定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
問題三:家住河西區某高層住宅的一位市民來電稱,物業公司每月收取每平方米2元的物業管理服務費,而政府指導價一級標準每平方米才1.2元/月,即使按照規定上浮20%也不到2元/月,物業公司的收費是不是超標了?
本市物業辦相關負責人說,物業管理服務費包括物業管理基本服務費和機電設施設備日常運行養護費兩部分,而後者是指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中的電梯、給排水系統、強弱電系統、消防系統等機電設施設備日常運行養護的費用。這位市民所居住的小區既然是高層,肯定有機電設施設備日常運行養護費,所以物業公司收取的每平方米2元/月物業管理服務費,應當是兩部分費用的總和,而不應當拿物業管理基本服務費一項來判斷物業管理服務費是否超出政府指導價格標準。
另外,《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也對超出《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和指導價格標準》規定範圍的情況進行了規定,即由開發建設單位、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參照物業管理基本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格標準另行協商確定,並在物業服務合同中予以明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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