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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言中的“一房一標價”在昨日得到證實。發改委明令,自5月1日起,所有售房者必須一房一標價,售房只能跌價,不能漲價,漲價要備案。
毫無疑問,此舉初衷是不希望看到房價“坐地漲”。但是,明碼標價能不能真的如它初衷,把房價釘死在標價牌上呢?
換位思考下,我是售房者,我想出的土辦法,一是標高房價,然後在實際售賣中靈活運用,能賣出去就絕不降價,賣得不好,以打折爲噱頭。在買房需求如此旺盛的情況下,我想貴賣的可能性更大些。二是重新備案唄,備案這種事對房產商來說,不會比銷售更頭疼。
顯然我不是售房者,但我能肯定,售房者會比我更懂如何鑽空子。
房價屬於市場競爭的終端展現,作爲市場產品,由市場來調控房價,本是天經地義。但是,在限購之前,樓市的發燒程度,已超過了市場調控能力之外。限購之後,樓市也並非迴歸正常,而是暫時冷凍,先凍起來再想辦法。明碼標價或辦法之一。
不錯,在房價的問題上,行政的干預和市場的調節,二者的比例輕重在哪個水平上最合適,誰都無法斷言,只能不斷的嘗試。但是,有些基本的道理卻是可以一再重複,作爲嘗試的依據。
房價再複雜,其成份也與其他產品一樣:原材料,即地價,加工費用,即建設和流程費用,再加利潤。最終面世的房價,可再乘以地段環境係數。
買房的人覺得房價高,是因爲房價超過了他們的承受能力,售房的人覺得房價不高,是因爲利潤仍在自己的期望範圍內。很多人從自己的感性認知上去衡量房價高還是低,少有人從房價成本上考量房價是否合理。
假如把房價迴歸到普通的經濟產品,要降房價,其實應是還房子以實價。最好的辦法我以爲還是公開房價各部分的成本,包括利潤。我們允許房產商賺錢,只要在可控的範圍內。包括地段、環境、房屋品質等特有係數,也大可經由專業評估得出,公衆大致認同。
在這樣一個體系中,房價或許會得到比較充分的競爭,或許競爭會比較正常,行政部門所操的心也或許會少一些。至於公衆,全程看到了房價的加碼,買得起或買不起,自己會掂量,多少歲租房多少歲買房,不用人勸,自己會勸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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