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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查違辦制定工作方案,將於3月25日至31日對各區、新區的違法違規用地清查整治行動工作進行檢查驗收,違法佔用耕地現象嚴重的,將對區(新區)主要領導提出問責建議移送市監察局。
此次檢查的對象爲2010年土地變更調查發現未報先建圖斑、2010年省衛片圖斑及第一次市級衛星遙感圖斑中重大案件,政府投資的市政項目除外。檢查方式爲普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
檢查結束後,根據驗收報告,市查違辦將按違法用地發生率、永久性違法建築發生率及巡查發現報告率進行排名,建議市政府對違法用地發生率、永久性違法建築發生率排名第一及巡查發現報告率排名最後的區(新區)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區(新區)參照上述辦法對街道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對違法佔用耕地面積佔新增建設用地佔用耕地總面積的比例超過15%、依法履行職責到位率全市排名最後且低於95%的區(新區)主要領導人員和其他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及有關責任人員提出問責,建議移送市監察局,各區(新區)參照上述辦法對街道主要領導人員和其他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及有關責任人員提出問責,建議移送區(新區)監察局。對檢查結束後違法佔用耕地的案件無法復耕的,市查違辦進行掛牌督辦。(記者譚建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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