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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
答: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是指人民政府向符合條件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發放一定標準的租房補貼,由其自行租賃住房的一種住房保障方式。取得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的家庭,可以選擇租賃公共租賃住房,或自行租賃住房。
二、申請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需要什麼條件?
答:申請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
(二)上年人均收入低於2萬元(含);
(三)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在9平方米(含)以下;
(四)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政策。
三、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標準是多少?
答: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標準爲:市內六區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16元;環城四區和濱海新區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14元;武清區、寶坻區和靜海、寧河、薊縣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12元。
四、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人均住房保障面積是多少?
答: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與廉租房租房補貼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相同,均爲人均使用面積12平方米。
五、申請家庭月租房補貼額如何計算?
答: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與廉租房租房補貼月補貼計算方法相同。對家庭應補貼面積小於15平方米的,均按15平方米計算。
六、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月可享受最低補貼額是多少?
答:每戶家庭最低月租房補貼額爲:市內六區每月240元、環城四區和濱海新區每月210元、兩區三縣每月180元。
七、申請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家庭補貼人口如何認定?
答:申請家庭補貼人口的認定,原則上按照本市廉租住房租房補貼認定方法執行。家庭人口以《天津市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管理規定》下發之日前落戶的人口爲準;下發之日後落戶的,除戶主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外,其他遷入申請人戶籍的家庭成員應在3年以上。
八、申請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家庭住房面積如何認定?
答:申請家庭住房認定程序及方法按照本市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的相關規定執行。
九、如何取得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
答:申請人向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申請時需提供以下要件原件及複印件:(一)本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二)家庭戶口簿;(三)家庭成員上年收入的相關證明材料等相關證件;(四)現住房有關材料;(五)其他特殊情況提供相應證明。
經過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初審、區縣房管局和民政部門審覈、區縣房管局公示5個工作日後,區縣房管局爲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開具《天津市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
十、取得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的家庭如何租房?
答:取得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的家庭可通過市場自行租賃住房,也可按相關規定,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自行租房的,須到房屋所在區縣房管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
十一、自行租房的家庭如何領取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
答:(一)申領補貼。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的區縣房管局申請領取租房補貼。同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家庭戶口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二)發貼。經區縣房管局審覈無誤,爲申請人開立銀行儲蓄存摺,並於每月將上月補貼劃至存摺內。
十二、管理部門如何向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發貼?
答:申請人按規定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管理部門根據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及租賃期限直接將租房補貼劃轉到公共租賃住房經營單位或產權單位,租金差額部分由承租家庭負擔。
十三、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如何計發?
答:申請人租賃住房實際租金超過覈定月租房補貼額的,超出部分由申請家庭自行負擔;低於覈定月租房補貼額的,按實際租金髮放租房補貼。
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自《天津市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發放通知書》開具當月開始計發,房屋租賃合同到期次月起停止發放。
十四、享受租房補貼期間家庭情況發生變化的,如何申報?
答:享受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期間,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況發生變化的,應在發生變化30日內向申領租房補貼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申報變化情況,並填寫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變更登記表。
十五、享受租房補貼滿整年時,是否需要申報家庭情況?
答:是。享受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的家庭每年在享受租房補貼滿整年時,須提前30日向申領租房補貼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申報本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變動情況;家庭人口、收入、住房未發生變動的,也須申報和填表。
十六、不按規定申報家庭情況的,將承擔什麼後果?
答:對不按規定如實或及時申報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變化而多領取補貼的,暫停其租房補貼,待退換多領取的補貼款後,再按調整後的額度發放。
對未按規定進行年度申報的補貼家庭,區縣房管局自補貼滿整年次月起停發補貼。補貼家庭補報本年度家庭變化情況,並經區縣房管局審覈,符合補貼條件的,自審覈合格次月起恢復發貼,但停發期間補貼不予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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