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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做好我省抗震防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影響,充分保障社會的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昨日,記者從省住建廳瞭解到,我省將深入貫徹“預防爲主、平震結合”的指導方針,堅持防禦與救助相結合,依靠全社會力量,依法全面提高我省的抗震工作管理水平。
新建工程需符合抗震設防要求省住建廳要求,各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專門機構負責抗震防災工作,各縣(市)有專人負責抗震防災工作。逐步建立完備的工作機制,重點加強抗震應急專家庫建設,爲地震應急處置、災後恢復重建等應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此外,還要加大執法力度,認真做好抗震設防專項檢查工作。從嚴查處違法企業和從業個人,啓用信用評價機制。加強工程建設全過程的抗震設防管理工作,新建工程(含擴建、改建)從選址、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施工和竣工驗收都應符合抗震設防的要求,確保工程抗震設防質量。
城市既有房屋建築加快抗震加固據瞭解,今年我省將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納入城市總體規劃,並監督實施。開展城市數字抗震防災系統建立試點工作,用於城市建設發展的各類信息進行動態管理。繼續做好城市抗震性能普查、安全鑑定工作。加快城市既有房屋建築抗震加固工作步伐。做好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的抗震設防管理工作。
今年我省繼續推進農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提高廣大農民羣衆的抗震防災意識,培養一批具有抗震知識的農村工匠。繼續開展農村抗震民居試點工程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編制實施村鎮抗震防災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
對超限高層建築開展抗震設防審查今年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抗震加固設計、施工質量監管工作,爲各地區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提供技術指導。加強對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工作,充分發揮我省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專家委員會職能。加強對《吉林省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審查界定標準》宣傳貫徹工作,開展專項檢查工作。特別重視對大型公共建築的抗震設防審查。(記者宋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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